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TodayHot}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HotTag}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
关注洁净厂房的防火意识及设计
现在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食品,医药,化妆品等也迅速发展,与国际接轨。并且对生产环境,工序等越来越高。这些是保证食品等无菌,健康的保障。其次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防火意识越来越强,所以,防火对洁净厂房来说是不容小视的。 1.设计好厂房的平面布置 在厂房建设之前,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备安装或供应单位对厂房内部布置先期进行论证。首先应考虑将易燃易爆的工艺或设备间尽可能布置于厂房外或与厂房贴邻,如有困难或工艺需要必须布置于厂房内的,应靠外墙设置并与厂房的其他功能区用实体墙分隔,以便于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其次,将装配车间、包装车间等人员密集部位靠近外墙,并确保有一长边是厂房的外墙,一方面便于开设紧急疏散出口,另一方面利于事故时的排烟和救援。 2.建筑构件及内装修 建筑应尽可能地采用砖混结构,如用钢结构时,其厂房各构件耐火极限应能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厂房的保温材料应尽可能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尽量避免采用泡沫塑料、橡胶或其他多孔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对于厂房的内部装修,因为其构造上的封闭性和疏散、排烟上的不利性,与地下民用建筑火灾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