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过评审
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过评审近日,重庆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在金源大饭店召开评审会,对《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送审稿)进行了审查,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崇敏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详细介绍了该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市建委党委成员、总工程师吴波到会并发言。 专家组(专家名单附后)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对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并逐条审查了规范的条文及条文说明,并进行了讨论。 经过一天的审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范提交的资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审查要求;该规范结合重庆实际,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全面,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填补了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领域的若干空白;该规范对国家标准有关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方面作了较全面的补充和细化,首次对大型商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科学的分类,明确了安全疏散系统、外部救援条件及消防设施设备的消防设计要求,提出了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的多项新的技术措施,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对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防火规范2014》的疑问
新版防火规范2014第8.5.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地方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第8.5.4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地方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那么问题来了: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一个80m2的会议室没有2%可开启外窗,要不要设排烟设施?多层公共建筑地上一个200m2的可燃物较多的库房没有2%可开启外窗,要不要设排烟设施?这两条规范难道不是明显的矛盾了?尼玛还是强条!!!!怎么破?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