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度区抗震计算的问题
抗规3.1.2条规定 6度时 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乙丙丁类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那么问题来了,这句“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 比较笼统。现在我做一个框架教学楼,图审提出:“6.1.15条要求,应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同时GSSAP软件具备结构模型中输入楼梯的功能,请补充好后将结构计算书重新上传到回复系统中,以便于审核。” 这个6.1.15条算不算是规范具体规定?? 如果是的话,那么岂不是都需要做抗震计算??多层建筑,框架有楼梯的占了99%了吧,(还没见过6度区的普通多层会去搞剪力墙的)。。而6度高层是一定要抗震计算的,那么设置3.1.2条又有什么意义了呢??
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理论
本帖最后由 huangzheng1992 于 2015-8-20 14:53 编辑 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理论(Performance-based Seismic Design, PBSD) 是九十年代初期由美国科学家和工程师提出的,它是指对结构进行抗震计算分析和采取构造措施,使结构在未来不同的抗震设防等级地震作用下达到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基于性能抗震设计的目的是在建筑物的整个寿命期内,在“一定的条件”下,花在抗震上的费用最少,即追求建筑物在服役期内的“最佳经济效益”。这里的“费用”是指增加抗震能力的投资和因地震破坏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经营中断、重复修建等 ; “一定的条件”是指所谓的性能目标 (Performance objec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