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困惑:三合一前室一定要机械加压送风吗
xy8670
xy8670 Lv.12
2018年07月27日 08:42:15
来自于通风排烟
只看楼主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规范》8月1日实施,对于规范第3.1.3条的解读,出现不同的意见:一是。。。(除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不能自然通风,应机械加压;二是第3.1.3条的条文说明“。。。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宜机械加压。。。”。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1、条文说明不能改变规范正文意思,2、“宜”就是要机械加压,否则违反规范。

      《建筑防烟排烟技术规范》8月1日实施,对于规范第3.1.3条的解读,出现不同的意见:一是。。。(除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不能自然通风,应机械加压;二是第3.1.3条的条文说明“。。。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宜机械加压。。。”。由此有设计人员认为1、条文说明不能改变规范正文意思,2、“宜”就是要机械加压,否则违反规范。

      是否可以如下理解:

1、《规范》第3.1.3条,原文为“。。。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

2、此条文阐述的是“应”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在规范中指“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3、理解此段文字是: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合用前室外,此部分场所“在正常情况下均应”采用自然通风,是严格要求;

      是对此部分场所自然通风的严格要求;

4、括号“(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被排除在外,表明的是“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场所没有采用自然通风的“应”这样的严格要求,不要求“应”   采用自然通风,不代表应机械加压送风,否则并不符合逻辑;

5、本条文的条文说明也表明了上述理解,“宜”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请注意,规范并没有在正文中明确“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场所“应”采用机械加压。

总结: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即三合一前室,规范允许采用自然通风,宜机械加压送风。

请同行们不吝赐教,谢谢


xy8670
2018年07月27日 08:44:21
2楼
总结: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即三合一前室,规范允许采用自然通风,宜机械加压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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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haijun760209
2018年07月27日 10:20:41
3楼
规范也很明确了三前室合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xy8670:请您细说,那里看出明确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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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nzh
2018年08月02日 17:27:50
4楼
规范并没有明确写出三合一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第3.1.3条只是说明“应”设自然通风的场所不包括三合一前室。

zhanghaijun760209:即然 三合一前室不应采用自然通风,反过来只能是加压送风(只有自然通风与加压送风两种做法),难道还能有其它做法?

ibinzh:条文内容只是针对独立前室,合用前室等这几个场所“应”设自然通风,排除了三合一前室,也就是说针对三合一前室没有“应”这个要求,而条文解释也说明三合一前室“宜”设机械加压。

青岛蓝锐电子:前室除了考虑是否满足自然通风之外,3.1.2中明确说明,公共、工业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住宅大于100m的,楼梯间和前室都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关于三合一前室,首先现在来讲不允许这样设计了吧。另外关于三合一前室“宜”设机械加压在什么地方,没看到啊。

ibinzh:74页 条文解释3.1.3条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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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蓝锐电子
2018年08月20日 10:36:04
5楼
QQ截图2018082010352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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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_chen_cn
2018年09月28日 10:59:46
6楼

3.1.5条 第三条明确规定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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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889988
2018年10月05日 15:59:28
7楼
对于规范理解的争论我认为是应该的,特别是国家规范、标准应该是很严谨的,不能让我们设计人员去揣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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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金宇
2019年12月05日 15:12:53
8楼

3.1.5.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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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以华
2019年12月08日 16:49:51
9楼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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