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问题
dreamsky1111
2007年12月13日 11:05:53
只看楼主

请教:现在有一个小区项目,上面是塔楼,下面是地下室车库。塔楼单设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地下车库为消火栓10L/S,自动喷水为30L/S,现在计算整体用水量(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是按20*3.6*2+30*3.6*1=252还是按10*3.6*2+30*3.6*1=180?规范要求是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之和。同事提出疑问是同时是指开始(180立方)还是塔楼和车库都着火之后(252立方)?我开始是觉得180立方的

请教:现在有一个小区项目,上面是塔楼,下面是地下室车库。塔楼单设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地下车库为消火栓10L/S,自动喷水为30L/S,现在计算整体用水量(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是按20*3.6*2+30*3.6*1=252还是按10*3.6*2+30*3.6*1=180?规范要求是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之和。同事提出疑问是同时是指开始(180立方)还是塔楼和车库都着火之后(252立方)?我开始是觉得180立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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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z2004
2008年01月09日 20:18:03
12楼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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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hsy
2008年01月10日 11:16:43
13楼


注意:
塔楼单设室内消火栓,并没有设置自动喷淋,这部分消防用水为20*3.6*2=144。
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均有,这部分消防用水为10*3.6*2+30*3.6*1=180。
二者取其大,应为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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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1月10日 21:02:38
14楼
这个问题真是难回答。保守的取前者252,高规上不是很明确。首先是建筑物定性,如果把车库和住宅当成一幢建筑来考虑,但这种建筑的定性只能为综合楼,如果分开考虑,即住宅和地下车库。后一种较为合理,如果是分开考虑,火灾只考虑一次,取180满足要求。本人也期待高人指点。不过做过这么多项目,取的都是保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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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1月11日 12:45:39
15楼
期待版主的回答,顺便帮楼主顶一下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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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sky1111
2008年01月11日 13:09:11
16楼
这个建筑报建和消防审核都是按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分类。(其实这样的建筑在这边比较多,基本上也是这样分类)。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高规<同时使用>那么跟地下室喷淋同时使用的应该是地下室的消火栓系统。(不明白车库消火栓的流量为10L/S那么少的?难道是考虑主要靠喷淋来灭火?)现在问题是地下室车库的消火栓系统按10L/S计算是否合理?现在想想觉得地下室消火栓也是按20L/S计算才比较合理。(本来地下室也是二类高层的一部分)。谢谢以上的朋友的意见!252立方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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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1月11日 13:55:35
17楼

好象不能这样理解吧。如果这样理解,那五六层的住宅带个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流量是多少?地下车库应该还是按专门的规范来确定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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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sky1111
2008年01月12日 11:48:33
18楼
回楼上,我的理解是:如果这个建筑物定性为多层居住建筑(可不设置消火栓),但局部(地下车库)要设置消火栓、喷淋。确定用水量的原则应该是先总体——>后局部。你举的例子是总体没有,但局部有所以最后确定以两者大者为最后取值。我举的例子如果按先总体——>后局部,则最后取值为252立方。当然字面上理解,180也是可以的。所以我的180立方也过了审图和消防。规范上规定应该不是特别严谨吧。特别对这些局部有不同防火要求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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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1月12日 13:12:29
19楼
楼主的这个问题确实规范没有明确。你取180可以满足无论是住宅部分还是车库部分起火时的用水量要求,但不能满足两者同时起火。这个问题的争议应该是在可不可以当成两个建筑分开考虑?如果做为一个建筑来考虑,按现行的高规,此幢建筑只能定性为综合楼,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当成两个建筑,只考虑一次火灾,180应该是可行的。我做设计时通常取的都是252,有点盲目的保守,但通常在不明确的情况下只能保守。
建规也不是比较明确,5.4.6规定了住宅部分就按住宅部分的要求,其他公共建筑就按其他公共建筑的要求,但那是建筑部分的条款,又是一个问题。举个例子,下面三层商铺,上面四层五层住宅,按5.4.6,商铺设消火栓,住宅可不设,但这又不符合水章节里面每层都要设的要求,总之两个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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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哥威武
2008年01月13日 14:23:01
20楼
消防用水量要考虑的大胆一些
不能光套消防用水量的下限,保守点取252吧!最好按照一幢建筑物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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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8年01月13日 18:29:59
21楼
版主呢?希望老王和KIBO发表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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