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侧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高度超过30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采取下列防侧击雷和等电位联结的保护措施: (1)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3)应将30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低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高度超过30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采取下列防侧击雷和等电位联结的保护措施:
(1)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3)应将30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低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5)没有组合柱和圈梁的建筑物,应每隔三层在外墙内敷设一圈¢12的镀锌圆钢做均压环,有组合柱和圈梁时,利用圈梁的钢筋作均压环。将建筑物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每三层与均压环连接一次。均压环应与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4.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保护建筑物内的金属物接地,是防雷电感应的主要措施。因此,四川中光防雷建议建筑物内的设备外壳、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到防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的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