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一般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2)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3)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1、一般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2)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3)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4)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下表的要求,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取表中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取表中较大值。
(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部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6)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 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少于1.5 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8)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9)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0)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2、保护接零
(1)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
1)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2)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接触带暖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体时除外)。
(3)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架。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6)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由可靠的电气连接。
(2)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级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4)NT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NT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得超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连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 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可提高到30Ω。
(6)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大于1000Ω。
(7)移动式电动机系统接地应符合电力变压器系统接地的要求。下列情况可部另做保护接零:
1)不超过2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2)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3)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4)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
(5)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7)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区域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但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