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影剧院进行防火安全管理? (1)放映、演出时,场务员应佩带明显标志,坚守岗位。值班室需设值班电工。放映、演出结束后,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组织观众疏散。 (2)舞台、观众厅及其相连接的房间内,禁止使用炉火或液化石油气,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明火时,须经上级单位的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3)除值班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留宿。舞台、放映室等工作间不准会客。
(1)放映、演出时,场务员应佩带明显标志,坚守岗位。值班室需设值班电工。放映、演出结束后,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组织观众疏散。
(2)舞台、观众厅及其相连接的房间内,禁止使用炉火或液化石油气,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明火时,须经上级单位的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3)除值班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留宿。舞台、放映室等工作间不准会客。
(4)凡与演出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准进人后台。衣物要指定专人看管。
(5)后台演出须用电熨斗、电吹风时,用后应将其放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用后立即切断电源。
(6)后台的房屋不许用作职工宿舍和租给外人使用,以防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
(7)影剧院兼营录像、卡拉OK、舞厅等,除必须经上级屯管部门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外,不得破坏原来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没施。
(8)现有的影剧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须采取临时措施,保障安全,并制定计划在改建或扩建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