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相关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且几乎涵盖了所有种类的安全事故类型:火灾、中毒、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等常见的事故,还有其独特的事故类型:盲目施救引发的连环伤亡事故,这是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所不具备的特例。因此,普及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 1.有限空间定义和分类 1.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一直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相关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且几乎涵盖了所有种类的安全事故类型:火灾、中毒、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等常见的事故,还有其独特的事故类型:盲目施救引发的连环伤亡事故,这是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所不具备的特例。因此,普及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
1.有限空间定义和分类
1.1 有限空间的定义和特点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一般具备以下特点:
(1)空间有限,与外界相对隔离。有限空间是一个有形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空间。有限空间既可以是全部封闭的,如各种检查井、反应釜,也可以是部分封闭的,如敞口的污水处理池等(图 1-1)。
(2)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能够进入开展有关工作。有限空间限于本身的体积、形状和构造,进出口一般与常规的人员进出通道不同,大多较为狭小,如直径80 cm 的井口或直径 60 cm 的人孔;或进出口的设置不便于人员进出,如各种敞口池。虽然进出口受限或进出不便,但人员可以进入其中开展工作。如果开口尺寸或空间体积不足以让人进入,则不属于有限空间,如仅设有观察孔的储罐、安装在墙上的配电箱等(图 1-2)。
(3)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临时性工作(图1-3)。有限空间在设计上未按照固定工作场所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考虑采光、照明、通风和新风量等要求,建成后内部的气体环境不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人员只是在必要时进入进行临时性工作。
(4)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间因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且未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内部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产生中毒、燃爆和缺氧风险。
1.2 有限空间的分类
有限空间分为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和密闭设备 3 类。
(1)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如图1-4 所示。
(2)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如图1-5 所示
(3)密闭设备,如船舱、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如图 1-6 所示。
2 有限空间作业定义和分类
2.1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常见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有:
(1)清除、清理作业,如进入污水井进行疏通,进入发酵池进行清理等。
(2)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等作业,如进入地下管沟敷设线缆、进入污水调节池更换设备等。
(3)涂装、防腐、防水、焊接等作业,如在储罐内进行防腐作业、在船舱内进行焊接作业等。
(4)巡查、检修等作业,如进入检查井、热力管沟进行巡检等。
2.2按作业频次划分,有限空间作业可分为经常性作业和偶发性作业:
(1)经常性作业指有限空间作业是单位的主要作业类型,作业量大、作业频次高。
例如,从事水、电、气、热等市政运行领域施工、运维、巡检等作业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就属于单位的经常性作业。
(2)偶发性作业指有限空间作业仅是单位偶尔涉及的作业类型,作业量小、作业频次低。例如,工业生产领域的单位对炉、釜、塔、罐、管道等有限空间进行清洗、维修,餐饮、住宿等单位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疏通、清掏等有限空间作业就属于单位的偶发性作业。
2.3按作业主体划分,有限空间作业可分为自行作业和发包作业:
(1)自行作业指由本单位人员实施的有限空间作业。
(2)发包作业指将作业进行发包,由承包单位实施的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安全风险类别
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包括中毒、缺氧窒息、燃爆以及淹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坍塌、掩埋、高温高湿等。在某些环境下,上述风险可能共存,并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有限空间盲目施救,可导致连锁、重复性伤害,引起恶性群体安全事故、事件。
【案例一】10月10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公布了《黔西南普安建鑫资源发展有限公司“4·18”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18日18时45分许,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的建鑫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49.86 万元。 主要原因为盲目施救。
该案:盲目施救致4死4伤,董事长等多人被追刑责!
【案例二】9月13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深圳市宝安区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12·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12月25日15时20分许,深圳市宝安区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4.10万元。该案:盲目施救致4死3伤!1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案例三】10月30日18时左右,宁夏灵武市灵州华府A区1号楼北侧,一名儿童在绿化带内污水井处玩耍时掉入井内,两名成人相继进入施救。接警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第一时间现场救援并送医全力抢救。目前两名成人已无生命体征,一名儿童正在救治。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该案:孩子掉入污水井,爷爷爸爸盲目施救不幸身亡。
……
类似案例,网上枚不胜举,一再发生类似悲剧,不断有家庭支离破碎。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我想没有哪两个企业发展道路是一样的,其安全文化也是一样的,但是安全管理的原理是相通的,姑且抛砖引玉,逐步完善并宣传到人,贯彻到底,关键时刻能尽量救人,而又少些不必要的伤亡,我心慰已。
4.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室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 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2、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团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3、密闭设备封闭、半封闭设备,如: 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三) 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 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第2部分:物理因素》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GB/T 26443-2010
《甲烷报警矿灯》
《氧气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安全设备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单位。
1、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管控清单》 (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
2、负责对各单位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单位开展公司级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教育。
5、负责制定公司有关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救援演练。
6、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7、负责公司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
8、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 总师办、综合部、技术质量部、运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协助安全设备部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及安全设备部负责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安全设备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 公司对有限空间实行危险分级管理。根据有限空间内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种类和含量、入内作业的频繁程度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有限空间分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二级危险有限空间、三级危险有限空间。
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会同管理部参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公司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
第十一条 安全设备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识别和危险级别判定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共同识别、讨论、判定形成本单位的《有限空间清单》,并上报安全办。
第十二条 安全设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清单》进行补充、审核、确认,报公司管理部主管批准后,形成公司《有限空间清单》,由安全办下发各单位执行,同时报安全监督管理处备案。
第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等有关标准,组织各单位在有限空间入口处或醒目处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安全设备部予以协助和监督指导。
告知牌内容应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处置措施和联系方式等。各单位应在日常加强对告知牌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一) 采取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措施从本质上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
(二) 采取改进作业组织、封闭隔离等措施,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作业。
(三) 按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有限空间清单》形成或集中更新后,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技术设备改造、作业组织改进、封闭隔离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形成改造计划、改进方案等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予以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及时上报安全办进行增减和完善。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级《有限空间清单》。
第四章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以下简称《作业票》,《作业票》办理程序如下:
(一) 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二) 对于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通知管理部进行检测。对于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由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检测。
(三)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填入《作业票》中,签字确认,并将检测时所取样品封存保管(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四)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监护人,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气防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作业人、监护人共同在《作业票》中签字确认。
(五) 检测合格、措施落实到位后,作业负责人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并将《作业票》报审批单位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其中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工程管理部审批(必要时应由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二级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作业票》管理要求
(一) 作业票共四联,第一~三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第四联由审批单位留存备查保存期1.5年)。
(二)《作业票》要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详细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险程度,确定检测分析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
1、 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4小时,每隔4小时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进行一次复查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过程间断超过1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2、 二级、三级危险有限空间连续作业通常不超过8小时,装置(设备)全面停工(停车)检修期间不超过24小时,作业过程间断超过4小时应重新检测分析,超过8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二十一条 检测分析单位应具备较高的检测分析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取样要具有代表性,在进行检测分析时要确保自身安全,必要时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检测过程中,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护。
第二十二条 作业负责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备较高的应急处置、指挥和急救能力。
(二) 负责办理《作业票》。
(三)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在《作业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依照作业标准、安全标准组织作业。
(四)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空间内发生的变化,当作业条件异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第二十三条 监护人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具备基本急救常识,掌握应急报警方式。
(二)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的状况,与作业人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三)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
(四)发现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并及时通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五) 在作业前后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清点。
(六) 有限空间作业完毕后,监督对有限空间予以恢复或封闭。
(七)监护过程中如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或出现异常,应立即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报警,不得盲目进入空间内施救。
第二十四条 作业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及自救措施,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二) 严格执行“五不作业”的原则,即:没有有效的《作业票》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作业时间、地点与作业票不符不作业;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三)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四) 与监护人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五)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的、强令冒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
(六)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症状或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发出撤离信号,向监护人传递信息,并立即撤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分别指派一名以上人员共同担任监护人。作业人员分属不同单位时,双方应协商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设置专职指挥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统一指挥
第五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检测合格标准如下:
(一) 氧气含量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如: 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mg/m3,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3。
(三) 可燃性气体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 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为12.5%) ,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为2.1%)。
第二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断开、加堵盲板,并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二十八条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 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作业工具等,进入煤气环境还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第三十条 有限空间内如需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同时办理上述作业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第三十二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应在12V以下,凡超过12V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且保持良好绝缘和接零保护。
第三十三条 电器设备、焊钳、手持电动工具、导线进出有限空间必须事先切断电源传递进出。暂时不用的焊钳、电气设备、工具应切断电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板上,严禁将带电的焊钳、电气工具随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间的金属体上。
第三十四条 在有限空间内使用二氧化碳、氯气或氨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不间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条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保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三十六条 有限空间应急要求
(一)管理部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基地级和单位级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确定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救援设备器材,科学.规范策划事故处置程序。预案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可行性评估、修订。
(二)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拟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和方法,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人应牢记。
(三) 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隔离式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四)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启动有关预案,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设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