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2第4条规定,配电室需设应急照明,且应保证正常照明照度。如果灯具选用普通荧光灯,照明配电箱采用双电源供电,电源进线处设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本人认为不符合规范要求,原因有2条:一是应急电源要求强制点亮(不分白昼),而是不能使用照明开关控制,开关不能使荧光灯自动点亮。请大家发表意见,谢谢诸位。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3.2第4条规定,配电室需设应急照明,且应保证正常照明照度。如果灯具选用普通荧光灯,照明配电箱采用双电源供电,电源进线处设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本人认为不符合规范要求,原因有2条:一是应急电源要求强制点亮(不分白昼),而是不能使用照明开关控制,开关不能使荧光灯自动点亮。请大家发表意见,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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