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三大队路面分控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GMTC121BZHG0108JO开标时间:2012-12-12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所属地区:广东 联系人: 徐 铮 15101100289招标人:清远市公安局[采购编号:GMTC121BZHG0108JO]受清远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三大队路面分控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MTC121BZHG0108JO
开标时间:2012-12-1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东 联系人: 徐 铮 15101100289
招标人:清远市公安局
[采购编号:GMTC121BZHG0108JO]
受清远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三大队路面分控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1BZHG0108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三大队路面分控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38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路面分控中心监控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数量: 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
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
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
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省内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省外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备案证明;
6、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1月22日起至2012年11月28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2日10时0分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2月12日10时0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徐 铮
电 话:010 - 52894801
传 真:010 - 81314390
手 机: 1510110028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xujingyi88660@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