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供电持续性的要求,可把用户分为三级。 一级负荷:如停止供电,将会危害生命、捐坏设备、产生废品和使生产过程混乱,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或者使市政生活发生重大混乱。 二级负荷:如停止供电,将造成大量减产,城市大量居民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 三级负荷:指所有不属于一级及二级的负荷,如非连续生产的车间及辅助车间和小城镇用电等。 对于一级负荷,至少要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其中每一电源的容量,都应在另一电源发生故障时仍能完全保证一级负荷的用电;对于三级负荷,不需要备用电源;对于二级负荷是否需要备用电源,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才能确定。
一级负荷:如停止供电,将会危害生命、捐坏设备、产生废品和使生产过程混乱,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或者使市政生活发生重大混乱。
二级负荷:如停止供电,将造成大量减产,城市大量居民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
三级负荷:指所有不属于一级及二级的负荷,如非连续生产的车间及辅助车间和小城镇用电等。 对于一级负荷,至少要由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其中每一电源的容量,都应在另一电源发生故障时仍能完全保证一级负荷的用电;对于三级负荷,不需要备用电源;对于二级负荷是否需要备用电源,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才能确定。
第2.0.1条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三、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建规》第10.2.6条 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超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按一级。
二,下列应按二级: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如果有个超过200M2的演播室,按规范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又正好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25L/S.那这个事故照明该属于三级负荷了,还需要双电源吗?还需要带蓄电池吗?没有蓄电池的灯,还叫事故照明灯吗?此处的事故照明与应急照明同概念。好像有点矛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