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防火设计与施工安装新图集疑问解答http://co.163.com/if_36988466_3.htm
暖通空调防火设计与施工安装新图集疑问解答
http://co.163.com/if_36988466_3.htm
32楼
有答案记得公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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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谈一点个人看法:
空调系统中回风兼作排烟设计的工程越来越多,对于组合式空调采用空调回风兼作防火排烟系统中,空调区域根据消防要求已经设置了烟感传感器,当烟感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会发出指令将组合式机组风机电源断开并立即启动排烟风机排烟;当排烟风机入口温度达到280度时关闭防火阀,排烟风机停止,规范设计非常合理。但我想说的是防火分区也好、防排烟设计也好,规范不应该实行一刀切,应根据工程实际设置;规范的制订应该请一些参与过大行工程实践的技术人员参与,避免工程项目投资过大,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比如:双面铝箔聚氨酯风管材料的使用,据说国外要求达到B2级即可,而我国要求必须达到B1级。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仅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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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可合用前室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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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补风机的出口的防火阀请问究竟是70度还是180度.
我来回答:排烟补风的防火阀为70度,加压送风的防火阀为280度,上次院总讲课刚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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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顶,进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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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忧闷中
每次都才吵,但是这些问题还是没有吵出结果来
公婆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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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很好 很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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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thank 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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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以下内容为行业内专家充分讨论后,基于目前规范给出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此部分内容将融入新的标准图集中。
1)电梯井直灌式加压送风目前尚处在理论探索阶段,国外用的较多,但国内尚无工程实例,亦未进行过相关实验或测试,故暂不编制。但防烟楼梯间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现阶段相对比较成熟,与常规竖井或管道式加压送风方式相比有一定的优越性(省去了竖井或管道占据的空间),四川消防研究所曾做过很多的理论研究和相关实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和经验,本图集宜以此为据把此部分内容编入。但因为目前此技术仍处于普及阶段,实际应用中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建议图集中应明确采用此系统时,须征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同意。
2)关于高规8.5.2条是对规范的理解和把握的问题。从规范用词的严格程度上说“应”属于第二严格词,“不宜”属于第三严格词。故“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不代表通风、空调系统只能设在本防火分区。编制标准图时应注意区分通风、空调系统与防火分区位置的关系,比如可划分成设在本防火分区、设在相邻防火分区或穿越其他防火分区三种情况。竖向显然更不能理解为通风、空调系统不能超过五层,亦应区分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但无论怎样,都应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才行。
3)为维持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正压,余压阀是可选的较好卸压方式,但其他两种方式——风机变频和管道旁通也是控制楼梯间和前室正压的有效手段,标准图中均应编入。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控制一般有三种:⑴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常闭风口,火灾时只开启着火层送风口。⑵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常闭风口,火灾时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相邻两层的送风口(即开启三层送风口)。⑶当前室采用带启闭信号的常闭防火门时,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常开加压送风口。但考虑目前国内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较低,从保障消防安全的角度,前室加压送风口采用常闭风口更安全可靠,故重要工程应优先使用;常开风口虽然在安全保障度上略有不足,但因为价格便宜控制简单,一般工程中亦可采用。
5)按计算值确定。
6)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为可开启外窗面积,其他说法不正确。但可开启外窗到底能否算作自然排烟口,和窗户的类型关系很大,比如目前公共建筑中大量使用的上悬窗,窗口大小尽管能满足要求,但排烟的效果一般较差,此类外窗宜按有效可开启外窗面积计算。此条描述的两种特殊情况,窗口距离大于30m和烟气能够进行有效流通均为最终确认是否算作自然排烟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建议规范对自然排烟的最远距离(或范围)做一个限定。
7)此条文应去掉“系统”两字。标准图编制时,剪刀楼梯间加压送风的两种情况(两个独立的送风系统和一个系统为两楼梯间同时加压)均应编入。
8)按规范第8.3.2条的解释执行。但应注意后面条文解释中的公式有误(应为l=0.827×A×1.25×ΔP1/n)。
9)此条是对(半)地下室排烟进行判定的原则性叙述,有一定的弹性,不好确切解释。但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是进行判定的重点词和关键词,其次考虑其建筑总面积是否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是否大于50m2 。为大家方便起见,标准图中可对一些常见且无争议的不同用途地下室或地下室房间进行列举判定。
10)此条仅在《高规》8.4.2条的条文解释中出现,说的不是很明确。其中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显然也应该按人员是否经常停留或可燃物的是否较多及房间面积是否大于50m2区别对待。
11)排烟风机的设置位置一般有三种,一种是设在室外屋顶或技术夹层,一种是设在室内的专用风机房,还有一种是直接吊装在排烟管道上。第三种情况目前的设计中采用的较多,应注意此时排烟风机应采取一定的防火分隔措施。
12)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设计中这种情况有时会出现,但并不具有普遍性。处理这样的问题,一般要分清问题的主次,首先抓住规范中绝不允许违反的主要因素,优先满足其使用要求,再依次解决其它矛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如对高层建筑内走道竖向排烟,走道长度超过60m,在没有自然排烟条件下,尽管走道排烟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但也应设两个排烟口。至于是否设两套排烟系统应看具体情况。
13)复式地下停车库的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次/h换气次数计算。
14)《汽规》中的第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指的是地下汽车库的总面积。
15)此条也是规范中不明确的内容,技术条件的理解合理,可以采用。
16)高层建筑在高度上指24m以上100m以下的建筑,超过100m的为超高层建筑。本图集编制范围与《高规》的规定一致(即100~250m之间的超高层建筑也适用,对超过250m的建筑因为建筑的防火措施牵涉很多专业不仅仅是建筑防排烟问题,所以需特殊处理)。
17)此条在《高规》中不明确,但从《建规》的条文看,低于24m的都做,显然24m~32m之间的建筑也应该做。
18)此条每小时换气次数应为12次/h,其他内容理解正确,应采用。
19)剧场的排烟量计算在规范中不明确,按中庭机械排烟量的方法计算依据不足。因为剧场的人员密度和可燃物的数量比中庭大得多,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也更大,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人员和物质损失巨大,严重的甚至会产生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故应慎重。其实关于中庭排烟本身的争议就比较大,甚至有人认为中庭的叫法也需要商榷(国外的名称是“共享空间”),但此部分内容也不应回避,因为在民用建筑中中庭和剧场等大量存在,不明确必然会造成设计上的混乱,建议规范制定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尽早给出比较一个明确的答案,标准院将以此为据把此部分内容纳入到标准图中。
在《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在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机械化舞台的台仓、观众厅闷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装置,对排烟补风问题没有明确。但需要补风是显而易见的,《高规》里有明确规定。
关于自然通风的设置原则在8.1.10条有阐述,暂时可以参照,期望规范修订时能够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20)影剧院观众厅闷顶或侧墙的通风排烟与剧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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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我来回答:排烟补风的防火阀为70度,加压送风的防火阀为280度,上次院总讲课刚讲过。
本人觉得设于屋顶的加压风机不需设置防火阀,设个止回阀就可以了。
非常期待新图集的推出,实际工程中确有很多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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