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可变项吗??
today101
today101 Lv.5
2007年01月17日 18:13:54
只看楼主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可变项吗>>不太明白,合同条款是否为将来与之签定的合同的蓝本,说白了 就是把什么金额和该填的填上,就可以了吧,是不能更改的???????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可变项吗>>
不太明白,合同条款是否为将来与之签定的合同的蓝本,说白了 就是把什么金额和该填的填上,就可以了吧,是不能更改的???????
milan123_2003
2007年01月18日 08:20:32
2楼
可以做补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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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800630
2007年01月18日 08:23:26
3楼
合同蓝本只包括一般条款
我们一般做合同还需要写一个建筑工程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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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ofsnow
2007年01月19日 12:24:47
4楼
根据《招投标法》,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不得作实质性更改,如:合同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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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2006
2007年01月19日 14:12:22
5楼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各种问题。修改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在法定的时间里,招标人有权对已经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拥有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的权利是必要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由于受到所获得的信息、时间、经验、专业知识的限制,招标文件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如果使用错误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必然会影响招标的效果,甚至导致招标失败。因此招标人可以出于任何理由,主动地或者根据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要求,对一些条款表述不清,或者容易产生误解的内容,甚至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错误,可以在本法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本条对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和通知形式作了规定。为了使得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全部作出响应,并编制出有质量的投标文件,该条款要求招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购买招标文件的人。也就是说招标文件收受者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的十五日前获得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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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门特
2007年01月20日 07:16:00
6楼
合同的签定,除了前面,签名外,一般不允许用手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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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101
2007年01月22日 15:33:01
7楼
谢谢大家的回复,那付款进度是一定不能更改了???1.8.1..若中标就只能按照这样的进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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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23日 09:51:25
8楼

这是标书要求,不满足此项如何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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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101
2007年01月26日 15:10:29
9楼
那岂不是很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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