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规》(GB50016-2006)报批稿8.4.4条中规定设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箱且符合下列规定:1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这与原旧版《建规》(GBJ16-97)中8.6.3条的规定(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有着文字组合不同,按新版《建规》(GB50016-2006)理解的话,如高位消防水箱受建筑立面限制无法在最高部位设置,只能搁在屋顶上是否可行,或者搁在屋顶上须加稳压装置。请问各位同仁对新版《建规》(GB50016-2006)报批稿8.4.4条有如何看法。
新版《建规》(GB50016-2006)报批稿8.4.4条中规定设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箱且符合下列规定:1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这与原旧版《建规》(GBJ16-97)中8.6.3条的规定(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有着文字组合不同,按新版《建规》(GB50016-2006)理解的话,如高位消防水箱受建筑立面限制无法在最高部位设置,只能搁在屋顶上是否可行,或者搁在屋顶上须加稳压装置。请问各位同仁对新版《建规》(GB50016-2006)报批稿8.4.4条有如何看法。
2楼
认真研究规范,很不错,希望大家发表意见。
我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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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请各位同仁对此多发表意见,还是我的理解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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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没看出什么不同!
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罢了(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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