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二类高层与走道相连的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均有设防火门)你们一般有无设自喷?
各位同仁,二类高层与走道相连的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均有设防火门)你们一般有无设自喷?
2楼
对于单身公寓的走道是肯定要设的,那楼梯间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均有设防火门)一般无可燃物,有必要设吗?
回复
3楼
如果是二类高层住宅楼,可以不设;
如果是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
回复
4楼
支持看法。GB 50045—95
7.6.3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回复
5楼
同意,不过高规有新版本了,二类高层要设的地方很多了。
回复
6楼
高规去年才出,怎么又有新版本了?有没有搞错?
回复
7楼
5楼引用的应是旧版高规,所谓的高规新版本即(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回复
8楼
同意四楼的观点
回复
9楼
就是多了走道和自动扶梯底部两项,没有多很多的。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回复
10楼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