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疏散楼梯间形式设置要求及重要公共建筑
pl_81615188
2023年03月10日 16: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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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建筑高度>24m(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一类公共建筑),应设防烟楼梯间;当其建筑高度>32m时,宜在32m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因此,口诀“商图会展老医旅,歌舞娱乐六公建”依然适用。室外楼梯只做为疏散的辅助,一般用于厂房,且可作为丁、戊类厂房第二安全出口,详见GB50016-2014(2018年版)中6.4.6条文。民用建筑中,能使用金属竖向梯作为安全出口之一的是-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需要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采用金属竖向梯。还有一种消防梯的设置-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关于对应耐火等级的建筑层数:厂房-2乙6,3丙2,3级丁戊最多3,4级丁戊最多单;单多层民用建筑-3542;单多层民用建筑中的商展老(木4)幼医学、食堂菜市场-3241)应设置通置屋顶的室外消防梯(不用于疏散,消防人员使用),其具体设置要求详见GB50016-2014(2018年版)中6.4.9条文。地下3层及以上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防烟楼梯间,可与消防水泵房的设置要求对照记忆-即地下封闭楼梯间与消防水泵房设置同,只能设置于,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一、二层。同时,与地下 ** 防烟楼梯间设置对比,地下 ** 只要求了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就应设防烟楼梯间,而没有要求层数,因为10m以内一般做不了3层地下或半地下 ** (即便无梁板的地下 ** ,层高也至少要求3.5m)。还有高层汽 ** (包括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 ** )应设防烟楼梯间,其他汽 ** 、修 ** 应设封闭楼梯间。因此,汽 ** 、修 ** 至少设封闭楼梯间。仓库最多设封闭楼梯间。住宅建筑高度≤21m时,一般采用敞开楼梯间,例外,与电梯井相邻应设封闭,例外中的例外,户门采用乙级可敞开。

注意: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间)宜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建筑高度>24m(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一类公共建筑),应设防烟楼梯间;当其建筑高度>32m时,宜在32m以上部分增设能连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动场所的连廊,各层连廊应直接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避难场地连通。因此,口诀“商图会展老医旅,歌舞娱乐六公建”依然适用。室外楼梯只做为疏散的辅助,一般用于厂房,且可作为丁、戊类厂房第二安全出口,详见GB50016-2014(2018年版)中6.4.6条文。民用建筑中,能使用金属竖向梯作为安全出口之一的是-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需要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采用金属竖向梯。还有一种消防梯的设置-高度大于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关于对应耐火等级的建筑层数:厂房-2乙6,3丙2,3级丁戊最多3,4级丁戊最多单;单多层民用建筑-3542;单多层民用建筑中的商展老(木4)幼医学、食堂菜市场-3241)应设置通置屋顶的室外消防梯(不用于疏散,消防人员使用),其具体设置要求详见GB50016-2014(2018年版)中6.4.9条文。地下3层及以上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防烟楼梯间,可与消防水泵房的设置要求对照记忆-即地下封闭楼梯间与消防水泵房设置同,只能设置于,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的地下一、二层。同时,与地下 ** 防烟楼梯间设置对比,地下 ** 只要求了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就应设防烟楼梯间,而没有要求层数,因为10m以内一般做不了3层地下或半地下 ** (即便无梁板的地下 ** ,层高也至少要求3.5m)。还有高层汽 ** (包括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 ** )应设防烟楼梯间,其他汽 ** 、修 ** 应设封闭楼梯间。因此,汽 ** 、修 ** 至少设封闭楼梯间。仓库最多设封闭楼梯间。住宅建筑高度≤21m时,一般采用敞开楼梯间,例外,与电梯井相邻应设封闭,例外中的例外,户门采用乙级可敞开。

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4、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

5、 设计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6、 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这些设施有围墙者,从围墙中心线算起;无围墙者,从最近的建筑物算起。

7、 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商店(商场)建筑,商业营业场所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综合楼。

8、 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

以上摘自GB 50156-2012(2014年版)中附录B。因判定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时,有一条标准-重要公共建筑,GB50016-2014(2018年版)条文中也无定量规定。与GB 50156-2012(2014年版)中附录B相比,GB50016-2014(2018年版)表5.1.1中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判定标准的第4、5条与GB 50156-2012(2014年版)中附录B中第4、3条相对应,注意对照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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