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km/h设计速度的城市支路(四车道),车行道宽度设计成每条3.25m,虽说不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但满足了公路规范,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30km/h设计速度的城市支路(四车道),车行道宽度设计成每条3.25m,虽说不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但满足了公路规范,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2楼
城市里的道路设计有很多变通,这个没关系(因为设计速度慢,对变通有利)。我在某市设计也遇到过与你说的一模一样,3.5米不够,就改成了3.25米(而且还是主要干道)。最后还是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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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谢谢,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到现在为止,我们还用着20多年前的城市道路规范,这个我就觉得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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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以前做个一个市政,市政主干道,车速60的,规范必须要设置中间分隔带的,规划局的老大说不设置,没人敢设置。城市道路其实变通很大,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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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市政主干道,车速60的,规范必须要设置中间分隔带的”。请问规范哪里有说到这个呢?只是宜,而不是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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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里还有依据,市政道路设计不是经常参照公路设计吗,看《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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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终于要换了,一本用了20多年得规范,须修订的地方太多。本地实际上在这几年的实践中,一直在变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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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其实跟人行道设置是一样道理,有些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灵活变通,设计是一回事,具体施工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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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杭州的 地方规范规定最小宽度可以2.2米,实际使用中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主要是城市道路,小车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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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城市道路的设计不能与公路设计混在一起,道路性质很重要,你是城市支路,车行道宽度控制在3-3.5米就行了,但要注意是否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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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特殊困难时可采用分隔物,不得采用双黄线。它是说的应,但是必须要分隔物,也明确说了不能采用双黄线,你别只看前半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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