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烟的多叶排烟口后是不是必须要加设排烟阀?建规9.4.6条,排烟口或排烟阀平时为关闭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而高规8.4.4,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这是不是可以理解说多层建筑并没有强制要求排烟口非得为闭式排烟口,比如说强制要求板式排烟口或多叶排烟口配排烟阀有没有明确依据?如果说同一防烟分区内的几个排烟口,不设排烟阀,通过控制室开启这个区域的全部排烟口进行排烟,那距离风机最远的风口没有风量怎么办?
比方说一个设置在二层的KTV,疏散走道上设置了三个排烟口,走道这个防烟分区的最远点至最近排烟口距离不超30米,但这3个排烟口都是常开的,当然也没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消防部门验收说我们最远的那个排烟口不排烟,而且未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违反了强规要处罚,请问他们是否有依据?
我是新手,问题幼稚了些,还请不吝赐教,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