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在审图中发现有些多层的商住楼,比如5层的,上面是住宅,下面是商铺,商铺是二层或超过300m^2,设计人员只在商铺层设置消火栓系统,而住宅层没有设置,而消防大队居然同意通过,偶不禁想起衡阳的大火,不禁问问大家,这样的做法可以么?偶个人不支持这样的做法,消火栓系统扑救是整幢建筑,而不是局部,这样的做法明显有问题,各位同行可否解释下,发表下自己的见解!!!
偶在审图中发现有些多层的商住楼,比如5层的,上面是住宅,下面是商铺,商铺是二层或超过300m^2,设计人员只在商铺层设置消火栓系统,而住宅层没有设置,而消防大队居然同意通过,偶不禁想起衡阳的大火,不禁问问大家,这样的做法可以么?偶个人不支持这样的做法,消火栓系统扑救是整幢建筑,而不是局部,这样的做法明显有问题,各位同行可否解释下,发表下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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