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 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建材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我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深圳市除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公用局、市政局、城管办)、房管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 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建材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我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广州市、深圳市除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楼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凡符合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将有关申报评审材料统一收齐后报送广东省建筑专业第一高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评审材料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5楼会议室(原省建委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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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分别执行:《广东省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4号)、《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5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分别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1]89号)、《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
(二)外语条件
1. 申报评审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按照国家人事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政策规定可免考的除外)。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2. 专业技术人员凭1997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3)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
(4)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A)级考试,取得BFT(A)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
(5)1955年(含)以前出生的或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4. 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外语成绩仅供参考。
5. 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
6. 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改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单,按变动前所属县及以下基层单位相关政策申报评审。有效期已过的,应按现行政区划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档次报考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
7. 参加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发给的成绩通知单,取代以往的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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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三)计算机条件
1.计算机能力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文件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计算机考试。
(1)取得博士学位的。
(2)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
2.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3.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7年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2006年之后取得该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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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
1.凡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高级资格。
2.取得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
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4. 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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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三、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并按下列列项顺序进行归类: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送审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1份。
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要填写清楚单位所在地级市及近期的联系电话含手机)。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的“广东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并生成上报电子文本,连同评审材料一起报送。
4.《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其它单位由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盖章后报送。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竖表,要求电脑输入打印,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
6.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1式1份,提交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1份。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文字不超过3000字。
8.《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附图纸图签复印件)(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名次), 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9.提交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等证明材料,验证后交复印件(加盖验证单位印章)1份。省级基地的继续教育证明、外语成绩以及计算机成绩提供原件。
10.论文、著作。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编辑者;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2篇含本人论文的专业期刊;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提供3篇含本人论文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执行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300号文件)。
11.提交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者应提供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报告,并由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将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1份。
12.《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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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
(四)报送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检测、监理报告、工程预结算全过程的。
(五)申报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申报评审材料不是电脑输入打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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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五、受理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所在单位加具审核意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如实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后公示情况表(双公示)》。公示后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所在单位必须核实准确后方能上报。对未经核实确认的申报材料,受理部门不予接收。在评前公示后经核实举报问题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后在评审期间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获得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的资格。
评审结果公示。根据粤人发[2002]236号文关于实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接到公示公告后,应在本单位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核准、发证手续。评审结果12月下旬在粤建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查看。
(三)按省人事厅要求,今年我省专业职称评审启用新的评审表(表格下载网址:www.gdrst.gov.cn ),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不再接受此前印制的表格。申报人应对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尤其对多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凡对负面情况未作说明、在评前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在评后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评审结果无效,或取消已取得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对申报人员填具的负面情况,单位应客观如实加注审核意见。
(四)凡送审的申报材料一律送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厅直属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各市人事局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省建设厅职改工作部门。省直、厅直属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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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六、评审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对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送评审材料时每人450元的标准缴纳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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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七、其他要求
1. 请用加厚牛皮纸文件袋(每人1袋资料),不要用盒子或塑料文件袋。
2. 今年申报人数较多,请申报人把贴在文件袋上的《送评材料目录单》中申报专业栏填写要准确,否则,错报、漏报、专业填报不正确,分不到应该评审的专业组后果自负。
3.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贴资格证相片页、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以上四种表集中放置在一起,方便取出。
4. 文件袋上要注明申报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以免送错评审委员会。
附:申报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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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附:
申报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建筑设计类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建筑园林、建筑电气、城市燃气设计、总图运输设计、建筑装饰设计
建筑结构类
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结构、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
建筑施工类
建筑施工、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机械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给水排水施工、建筑基础施工、建筑电气安装、暖通与空调设备安装、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
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类
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建筑工程预结算、建材试验、建材检验、建筑材料、水泥制品、建筑陶瓷、硅酸盐材料、水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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