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一、二层为商业网点)需要设消火栓吗
yaojin1980116
2006年06月22日 13:46:52
只看楼主

一、二层为门面房,每个门面房一楼和二楼为一户,内部自带楼梯,三到六层为单元式住宅,请问要不要做室内消火栓,以哪条 规范为准?

一、二层为门面房,每个门面房一楼和二楼为一户,内部自带楼梯,三到六层为单元式住宅,请问要不要做室内消火栓,以哪条 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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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al123
2006年06月23日 15:43:49
22楼


你去资料中心找找。在网易水论坛里有很多好东西。慢慢发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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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al123
2006年06月23日 15:51:15
23楼



这体积超10000立方米不?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第8.4.2条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

这条是老规范的。GB16-87的

新规范我还没有。但是我估计不能比这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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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sjy
2006年06月23日 16:43:54
24楼
按规范应该设。我觉得这条规范应该改。一、二层为商店上部为住宅的建筑很多,而且上部住宅多为单元式,设置消火栓只能设置在楼层处休息平台的墙上,不但不美观,而且影响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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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冰有个仔
2006年06月23日 16:53:11
25楼
应该设置的。
这个不应该按照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应该按照综合楼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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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1982
2006年06月23日 17:38:50
26楼
我前一段时间也做了类似的工程,一二层为商店,三~六层为住宅,我没有设,到现在审查意见还没下来,也不知会不会过.当时我认为8.4.1条文解释里说超过一层商业网点,应按商店要求设消火栓,是针对七层住宅下面的商业网点超过一层时按商店做了,也不知是不是我理解错了,我想以后还是做吧,毕竟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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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al123
2006年06月23日 17:40:58
27楼


影响到生命安全了??

但是你如果不按规范来。那就一定影响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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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yunjie0109
2006年06月23日 19:48:35
28楼

学习中
同意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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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城陆湧
2006年06月23日 20:32:50
29楼
也可以设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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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w6197
2006年06月23日 21:50:59
30楼
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商住楼应按商店的要求来设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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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echj02
2006年06月23日 23:08:09
31楼
建规8.4.1条文说明:如果一座建筑物内底层商业网点的占地面积之和不超过100m2,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非燃烧体的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七层的单元式住宅亦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如果商业网点超过一层,则应按商店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
建规附录一中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是这样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百货店、副食店及粮店、邮政所、储蓄所、饮食店、理发店、小修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这里的建筑面积是单间的建筑面积。
本人所在地方,超过一层的或一层层高超过4米的均不能视为商业网点。
高规中对商业服务网点的解释有点冲突:
高规1.0.3: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
高规2.0.17: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没有确切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现加以规定以便实施。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你目前的这个建筑应套建规,为两层,不应视为商业网点,套8.4.1商店或体积大于一万立方的其他民用建筑来做。这种建筑室内消火栓较难布置,可与消防协商,我们这边的做法是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建筑物外墙(栓口朝室外)或增加室外消火栓来解决(底层不设室内消火栓),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如果套建规要做室内消防,所有楼层均要设室内消火栓(包括住宅部分)。
一般来讲,新增条文应该是对的,但高规的这条新增条文值得商榷,因为它与现行的建规(2001年版)及自身的1.0.3有冲突。具体的解释还是应该由消防队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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