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GJ16-2008 13.8.6规定 配电室备用照明要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请问这里的备用照明就是指应急照明么,如果是应急照明的话那就是说配电室里所有的灯都要做成应急灯是么?要不没法满足正常照度要求
根据JGJ16-2008 13.8.6规定 配电室备用照明要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请问这里的备用照明就是指应急照明么,如果是应急照明的话那就是说配电室里所有的灯都要做成应急灯是么?要不没法满足正常照度要求
2楼
按规范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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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应急照明包括安全照明、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是个范畴问题,《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术语里有明确规定。
这个备用照明宜利用全部的正常照明,一般按照负荷等级要求提供双电源加自动却换装置就可以了。也可以在正常照明灯具里加应急电源模块(电池)。
用小功率的消防应急灯实现这个备用照明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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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其实应急使用时满足工作最低照度就可以了,平时用200,300lx是兼顾节能与使用人员的舒适性,难道应急时50lx人就没法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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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双电源供电,外加蓄电池,绝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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