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电管井内照明、插座能够引自应急照明(ALE)箱?
一杯浊酒
2010年07月01日 19:03:02
只看楼主

我在一栋二十三层的住宅楼中是这样设计的:每四层管井照明为一回路,管井内预留插座也是四层设置一回路,其电源皆引自楼层应急照明配电箱(ALE),河南省审图办认为“疏散楼梯间各用前室、门厅通道应急照明与普通用电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不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9.1.3条及JGJ16-2008第13.9.12条第3.4项。”也就是说管井的照明、插座回路不属于消防用电,但是我认为:“电管井为配电间,其作用等价于配电室,配电室的照明和插座回路为消防用电,当然管井的照明、插座回路也应该属于消防用电”.这是我个人看法,请各位指正

我在一栋二十三层的住宅楼中是这样设计的:每四层管井照明为一回路,管井内预留插座也是四层设置一回路,其电源皆引自楼层应急照明配电箱(ALE),河南省审图办认为“疏散楼梯间各用前室、门厅通道应急照明与普通用电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不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9.1.3条及JGJ16-2008第13.9.12条第3.4项。”也就是说管井的照明、插座回路不属于消防用电,但是我认为:“电管井为配电间,其作用等价于配电室,配电室的照明和插座回路为消防用电,当然管井的照明、插座回路也应该属于消防用电”.这是我个人看法,请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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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ng26
2010年07月01日 19:06:29
2楼
因为不明确电井里的插座 上所接设备 所以 不能与消防混接
若果接在一起 电井内“失火” 那么 应该怎么个切除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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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浊酒
2010年07月01日 19:17:22
3楼
电管井内插座无非两种用处:一作为弱电设备电源,二作为检修用电;第一种情况弱电用电负荷等级应与本工程中弱电机房相同即为最高级,第二种情况,就应属于消防用电,做检修用可以理解为消防相关。由此可知其用电负荷需要双电源,经济合理的方式就是引自ALE,如果不引自ALE,哪他的电源引自哪里?总不能再单独设置一组ATS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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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1007
2010年07月01日 20:26:01
4楼
河南省审图办认为“疏散楼梯间各用前室、门厅通道应急照明与普通用电设备共用一个供电回路,不符合GB50045-95(2005年版)第9.1.3条及JGJ16-2008第13.9.12条第3.4项。”也就是说管井的照明、插座回路不属于消防用电,我是监理公司方,审批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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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浊酒
2010年07月02日 06:49:10
5楼
如果不引自ALE,那么做为二(一)级负荷,他的电源引自哪里?总不能再单独设置一组ATSE吧?请高人给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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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ng26
2010年07月06日 14:59:17
6楼



负荷不一定要ATSE吧 单独出来 引自配电室应急母线段就可以 至于 施工 这个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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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ao
2010年07月06日 16:12:33
7楼


我的个人意见,供你参考:
1、严格说起来,审图办的意见正确,凡不属于消防设备用电的都不能接入消防电源;竖井内的弱电设备如果需要两路电源的确实应再引来两路电源并和消防应急电源分开。
2、审图办的意见有规范支持,建议你和他们好好沟通;
3、现在新的规范越来越强调这个问题了,比如新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的3.0.9条(请注意是强条),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其它负荷的故障影响应急电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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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yachaop77
2010年12月31日 14:12:22
8楼
《新民规》13.9.12.4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
我们这边把电井当成配电间,电井照明认为是备用照明,单独一个回路不能穿越防火分区,至于电井检修插座(弱电插座),再放一个公共配电箱,负责电井插座、水暖井照明、楼宇对讲电源、弱电电源的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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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致远行
2011年01月02日 19:30:17
9楼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分析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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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g20
2011年01月02日 21:07:59
10楼

插座为检修用的,不应接入应急配电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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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q163
2013年02月22日 13:10:45
11楼
可以一个箱子,不同回路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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