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范>第8.2.2条三款中的: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怎么解释!是否是:组内建筑物相邻两座较大的建筑物体积相加后算室外用水量!还是组内相邻两座室外用水量分别计算然后相加算室外消防用水量?请各位高手给点意见?
<建筑设计防火范>第8.2.2条三款中的: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防需水量较大的相邻两座计算。怎么解释!
是否是:组内建筑物相邻两座较大的建筑物体积相加后算室外用水量!还是组内相邻两座室外用水量分别计算然后相加算室外消防用水量?
请各位高手给点意见?
2楼
怎么没人回呀,大家顶一下吧!高手们发表发表点高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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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个问题有意思啊!
翻翻规范,觉得后者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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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应该是组内相邻两座室外用水量分别计算相加算成室外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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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以前也问过别人,他们也说不清楚
我的理解偏向相邻两座较大的建筑物体积相加后算室外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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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我也觉得是两个室外用水量相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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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条文解释说的很清楚。应该是相临两座建筑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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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倾向于两个建筑物的体积和算,如果是水量之和,拿就是按考虑两个着火点算了。这好像跟规范愿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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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呵呵,楼上说的好像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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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条文说明原文:为了保证消防基本安全和节约投资,不按成组建筑物同时起火计算消防用水量,而规定按成组建筑物中相邻两座较大建筑物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较大者之和计算用水量。
看来我的理解还是对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较大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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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这个很好理解,是两者之和,P262的条文说明上解释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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