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与二类区分在于是否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但是规范上并没有做具体规定,多大才算巨大,完全凭各人判断吗?不同性格的人势必会有不同的自我定量标准,显然这不行。请问有什么规范或书上对各种现场有较详细的说明与区分?另外我想问一下单独的小型汽油存储间,一般只有十个平方左右,里面只存放四、五桶汽油,应该算几类防雷建筑?
一类与二类区分在于是否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但是规范上并没有做具体规定,多大才算巨大,完全凭各人判断吗?不同性格的人势必会有不同的自我定量标准,显然这不行。
请问有什么规范或书上对各种现场有较详细的说明与区分?
另外我想问一下单独的小型汽油存储间,一般只有十个平方左右,里面只存放四、五桶汽油,应该算几类防雷建筑?
2楼
和性格没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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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版主大哥,你这不算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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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主仔细阅读规范的2.0.2条条文解释吧。
我觉得你的举例大致可算2类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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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同意4楼的看法
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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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关于分区:
一、 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l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二、爆炸性粉尘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l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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