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部 主体地上二十二层(另有屋顶设备层一层),建筑高度102.40m;地下室层高7m,标准层层高:3.70m,另有屋顶设备层及构架层,档案楼内架采用满堂脚手架,外架根据施工阶段分两种不同搭设方式,地下室及二层以下采用双排落地脚手架,二层以上采用悬挑架,每段5层,共挑4次。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部
[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0-2-9 11: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