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事故监理无力承担的责任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含施工安全 传统的倡导是非常理想化的,就是"安全施工、人人有责飞而实际执行当中,大家负责就是谁都不负责。正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职责,从我国最初的试点,到今天的形成制度,都围绕着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而展开,通过对投资、进度和质量三项主要内容进行的目标规划而实施动态控制,致力于组织协调,进而实现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从而体现出建设监理的服务、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工作性质口同时,就《建设JL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而吉,从总监理工程师十三项职责中,根本就没有规定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承担责任,其他如总监代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员,均没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相关条款。
施工安全事故监理无力承担的责任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含施工安全
传统的倡导是非常理想化的,就是"安全施工、人人有责飞而实际执行当中,大家负责就是谁都不负责。正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职责,从我国最初的试点,到今天的形成制度,都围绕着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而展开,通过对投资、进度和质量三项主要内容进行的目标规划而实施动态控制,致力于组织协调,进而实现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从而体现出建设监理的服务、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工作性质口同时,就《建设JL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而吉,从总监理工程师十三项职责中,根本就没有规定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承担责任,其他如总监代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员,均没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相关条款。
12楼
事实也不复杂:1.该审查的资料审查.该审批的资料审批。2、该检查的项目检查。3、该整改的通知责令整改。4、该向主管部门汇报的马上汇报!!!
回复
13楼
监理管安全那是相当的不好管,没有执法权,出了事却要你负责。
回复
14楼
现在,再去讨论监理应不应承担安全责任已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这是国情决定了的,问题是监理空间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监理的安全责任怎样界定?
本人以为:施工单位使用的设施本来就是为施工服务的,理应由施工单位自己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的结果负责;监理是间接管理,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二)的精神,监理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这里明确了监理的责任是“核查”。 但是,某些“规定”、“规范”、“表式”从实用主义出发,硬是把监理拉到施工单位组织的验收行列中,把监理当成了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完全混淆了施工管理工作与监理的
本质区别。由此看来,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范围必须进一明确:本人认为:
1.凡是《工程量计价清单规范》中所包含的分部项工程(即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其质量验收应由监理机构组织,涉及到安全的项目(主要是基坑支护),安全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报监理核查;凡属措施费项目,一律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其中:垂直运输机械以及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验收单位报监理核查,其他危险性较大项目报监理备案。这样,安全责任就清楚了。
2. 有关规定应进一步细化,现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已出台,但这只是推荐性标准,各地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配套用表应尽早出台。
3. 监理单位也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安全监理水平,把安全监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但不越俎代庖,要吸取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充当施工单位质检员的教训,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规避各种风险。
回复
15楼
很无奈 很悲哀 在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中的弱势群体
回复
16楼
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真正严格认真监理的人大多难开展工作,施工单位不喜欢,甲方有时也不喜欢、认为你太死板。纵望各行业(除了尖端科技外),没几个真正认真做事的人,这就是现实。
回复
17楼
监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可以“独立”的处理工程中的问题,在我仅9年的监理工作中,发现非常的难,业主对监理的要求是随着工程不同阶段,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而监理本身的工作能力、施工经验、沟通技巧、规范掌握程度、文件起草能力等等均是我们必须掌握的,而在实际工作中要求监理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工作程序,在不违反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去工作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安全也是监理的“死”节,各种检查均是对监理来的,如果出现事故,监理将首先出来“顶”杠,责任是非常大的,而工资待遇却没有正常付出的比例,....
回复
18楼
做监理实在是太难,真的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安全责任不应该由监理来承担,监理只是业主的助手,没有一定的决定权,更没有持法权!!!!
回复
19楼
安全监理责任重大,监理无力承担,
回复
20楼
监理就是弱势群体,老是两头受气!
回复
21楼
特别向主管部门汇报这条,这应该是属于业主的事,监理向业主汇报了即可,应由业主决定是否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否则监理汇报了就有可能成罪人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