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评估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室外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室内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 一、合法性 1、行政审批 建筑应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2、使用情况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建筑防火 1、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要求。2、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消防安全评估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室外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室内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
一、合法性
1、行政审批
建筑应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2、使用情况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建筑防火
1、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要求。2、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应符合要求。
3、防火间距
建筑四周防火间距应符合要求。
4、平面布置
各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01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067规定。
5、防火分区和分隔
建筑防火分区划分、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窗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
6、防烟分区和挡烟设施
建筑防烟分区设置、挡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 50016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
7、疏散设施
建筑疏散设计应符合GB 50016规定,疏散走道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启闭状态符合规范要求。
8、室内外装饰、装修
装修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
9、建筑构造
建筑构造应符合GB 50016的有关规定。
三、消防设施
应按相关规范设置相关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包括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
四、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制
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2、制度及规程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存档备查。
3、消防安全档案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消防档案,并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4、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应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明确的防火标识,实行严格管理。
5、防火巡查及检查
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并且检查内容符合相关标准
6、消防宣教培训和演练
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广泛开展以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扑救火灾、疏散逃生、报警、消防器材使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有关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7、消防安全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