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8号景观桥局部垮塌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8月11日,位于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内的8号景观桥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86.99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8号景观桥局部垮塌(全桥) 八座桥梁位置示意图 事故调查组认定,艇湖城市公园内的8号景观桥发生局部垮塌,是桥梁扩大基础
2024年1月26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8号景观桥局部垮塌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8月11日,位于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内的8号景观桥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86.99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事故调查组认定,艇湖城市公园内的8号景观桥发生局部垮塌,是桥梁扩大基础 在河水的冲刷作用下,3号墩地基(持力层)被掏空以及2号和4号墩地基(持力层)局部被掏空导致基础沉陷,造成上部混凝土拱圈断裂而引发桥梁垮塌, 是一起 违反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而造成的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建设管理: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暂名)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1日傍晚时分,3号桥墩逐步下沉,对应上部结构栏杆断裂,随着3号桥墩整个沉陷,2号和3号孔的上部结构垮塌(自北向南)。
18时58分,公园巡逻人员立即向经营管理公司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疏散人员、布设临时围护,及时向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了现场情况,紧急闭园并增派巡逻人员,加强看管措施。
垮塌桥梁系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工程的组成部分。嵊州 市艇湖城市公园工程,用地 266 公顷,基于湛头滞洪区改造 工程基础上建设的,建筑面积约 14500 平方米,工程包括仿 古建筑工程(公园配套服务建筑、亭廊建筑、民居商业街等)、 室外工程(公园道路桥梁、铺装、广场、游船码头、公共设 施(雕塑、入口标志、垃圾箱、指示牌、座椅、停车场等)、 园林绿化工程、安装工程(排水、电气设计、监控和背景音 乐等附属工程)。 公园工程估算总投资为 18886.08 万元,设 计招标估算建安工程费用15709.26万元(其中绿化工程1998 万元) 。
该桥位于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南入口,普田大道末端, 东临黄泽江,西接曹娥江,是两江水流交汇的区域局部通 道。 它是一座七孔的钢筋混凝土连拱桥梁,系园林景观步 行桥。桥梁全长 L=2.5+10+10.5+11+14+11+10.5+10+2.5 =82m,桥宽 5.9m,桥梁属于中桥,设计荷载标准为人群 荷载 4.0kN/m2,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从现场垮塌状态观察并经询问公园管理人员,未发现人为破坏证据,可排除人为破坏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2.地震影响因素
依据浙江省地震台8月16日发绍兴市科技局的《浙江省地震情况说明》可知,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期间未监测到浙江省境内有0级以上地震发生,可排除地震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依据嵊州市气象局,2021年08月13日《艇湖城市公园周边站点8月1日—8月11日气象要素》,8月10日至11日,K4621 禹溪站记录日最大降雨量38.8mm ,气温26.5-32.5℃,最大风速为8.0m/s; K4626新建站记录日最大降雨量35.2mm,气温 26.6-32.5℃,最大风速为6.2m/ s;矜州站记录日最大降雨量94.2mm,气温26.9-32℃,最大风速为4.5m/ s;K4643刹城中学站记录日最大降雨量53.6mm,气温27.8-34.1℃,最大风速为4.1m/s;可排除风、雨、雷电、温度变化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8号桥梁局部垮塌前一段时间,艇湖公园桥断面位置水流来自黄泽江,根据嵊州市水文站提供的资料,黄泽江流域代表站黄泽水文站的五年一遇流量为1200m/s,其中8月1日 0:00至12日 0:00最大流量为281m3/s,未超五年一遇。6号台风“烟花”期间黄泽水文站最大流量为530m3/s。由于曹娥江清风水利枢纽施工,河道水位较低,艇湖站超过最低量程无法记录,桥址位置洪水位未超过设计20年一遇水位高程( 16.82m )。6号台风“烟花”期间,艇湖(滞洪区)站最高水位14.08m,亦未超过设计洪水位。
依据《嵊州市艇湖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该公园采用封闭管理和收费制度,桥梁运行与设计荷载标准相符,桥梁未发生碰撞、火灾等偶然事件。
经对桥梁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强度和保护层厚度的随机抽检,试验结果表明均达到设计要求,可排除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引起事故发生的可能。
设计单位 未按规范考虑冲刷对桥基的影响,未足够重视桥梁勘察报告中预防冲刷的建议。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艇湖公园桥梁图纸和计算书中, 未见水文计算和预防冲刷的技术要求,水文分析判断有误。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错误地运用《浙江省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桥梁)岩土勘察报告(详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成果, 反向采用Q8-Q8’(太白桥)工程地质,导致3号墩扩大基础底支承在粉质粘土与砂砾卵石交界面,基底进入持力层深度不足;设计图纸未对基坑回填提出技术要求,导致扩大基础抗冲刷能力降低 。
在扩大基础的施工中, 未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复测 ;基坑回填时, 未按规范进行压实度检测 ,基坑回填质量无法保障。
1. 超资质、超范围承揽工程。
本工程设计招标估算建安费为1.57亿元,超过 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可承担工程等级 。项目中有大量的 市政工程,公园内8座桥梁的规模和结构形式为大中型桥梁,超出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范围 。
2.
未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导致桥梁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擅自修改设计内容,拱圈回填料以砂石替代级配碎石
,未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未能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差错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 严格按图纸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地基验槽 ,对施工单位未能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把关不严。
本项目估算建安工程费用为 1.57亿,按绿化工程0.19亿的规模设定乙级设计资质,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定存在错误 。
(一) 设计单位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未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导致桥梁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职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施工单位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 监理单位 杭州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按图纸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地基验槽,对施工单位未能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把关不严,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 设计招标代理单位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定存在错误,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 图审单位 浙江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发现设计单位执行工程技术标准存在问题,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职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 代建单位 嵊州绿城越剧小镇投资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委托方根据《代建委托合同》有关条文进行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相关管理部门及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对桥梁管养责任不清,对本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市纪委监委已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来源:水利设计师茶楼
编辑: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www.stb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