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管理 1、开工许可
一、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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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的工程必须停止施工并与建设单位及时书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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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必须接到业主、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开工报(书面指令、函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开工证明文件),方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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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进场后3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策划书》的编制工作,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
对项目《项目实施策划书》进行任务分解并明确项目部成员各自的策划实施工作内容、时间及责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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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 -
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至少要达到集团标准化图册B类及以上标准; -
临时设施专项方案经过审批后才能施工,施工总平面图必须按照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平面布置; -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化手册A类标准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的做法,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公司审批通过后的方案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
新开工工程必须实施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门禁系统,按月收集现场工人实名制管理资料; -
施工现场车辆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采用三级沉淀,洗车用水应二次利用;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两侧及紧邻生活小区围挡周边必须设置能够有效降尘的喷淋系统,喷淋系统的设置可参照局标准化手册的要求。
二、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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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一个月内项目部需根据施工合同节点工期要求及业主相关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报业主、监理单位审批; -
项目每月25日前必须依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下月施工进度纠偏措施编制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报业主、监理单位审批; -
每月25日前必须将项目经理月报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月报中的工期监控表及产值完成情况必须真实、有效,与现场实际生产一致; -
生产经理每天组织召开一次生产工作例会,检查上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的落实情况,找出本周施工进度偏差,提出下周施工进度纠偏措施,编制并实施本周生产工作例会纪要; -
每月最后一周由生产经理组织召开月度生产例会,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对本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找出本月施工进度偏差,提出下月施工进度纠偏措施; -
根据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周进度计划,下发分包单位执行,并有分包单位签字确认; -
非我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需有相关工期延误报告、签证、监理会议纪要中有关工期延误的内容; -
但项目工期出现黄色预警时(总控计划偏差天数大于30天),项目部必须制定纠偏计划及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将整改实施效果反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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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场实际进度与总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偏差值≥15天时,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总进度计划,报业主、监理单位审批; -
每年末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及项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下一年度产值完成计划。 并按月进行分解,明确每月应完成的产值计划; -
每月底对当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统计,并将实际成本值与当月计划产值进行对比,找出产值偏差原因,制定纠偏措施报项目管理部
三、劳务管理
四、安全管理
五、技术管理
六、质量管理
七、质量控制
八、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