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1,方案编辆的目的意义
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与义务、防治对策与技术、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说明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2、编制依据
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分层次列出,与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的不应罗列。
3、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要有针对性,对具体方案编制具有指导作用。编制原则也要有针对性,应反映建设硬目的特点。
4、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及方案服务期
对尚处于立项阶段且未动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顷目,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达到可研深度;对巳动工未完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补报方案时编制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对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指项目投产后的当年或后一年,不是达产年。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服务期应结合首采区、初期灰场等的使用年限确定。
四、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的介绍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文字要筒洁明了。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并附地理位置图),建设目的与性质、工程任务、等级与规模,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建设工期等,并附工程特性表。若与其它项目有依托关系,还应做出说明。对矿山类项目,除了介绍境界范围、资源与可采储量、开采年限、开采方式及接替计划外,还应介绍首采区的情况。
2、项目组成及布置
以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为基础,介绍各单项工程的平面布置.工程占地等主要技术指标,附总平面布置图。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施工工艺、生产工艺。采矿类项目还应有综合地质柱状图,公路、铁路项目应有平纵(断面)缩图。扩建项目还应说明与巳建工程的关系。说明工程建设所需的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系统、对外交通等。
3、工程占地
按项目组成及行政区划(点型建设项目为县级,大型线型建设项目可为地市级)分别说明占地性质(永久、临时)、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等情况。
4、土石方平衡
分区(或分段)说明土石方开挖、回填、外借、废弃的量,并对分区(或分段)之间与其它建设项目的调运利用情况做出说明。分区(或分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地形地貌、施工条件、土石料质量等合理确定,并附土石方平衡表(见下页)、土石方流向框图。土石方工程量仅指主体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开挖、回填量(含表土),弃渣场和取土场等不参与土石方平衡计算。土石方开挖量可包括剥离表土量,但回填量不应包括表土量,需要回填的表土在施工期间作为临时堆土,在土石方平衡时可按废弃方计,在去向栏中予以说明。
5、施工组织
施工组织的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客:①主体工程施工布置和主要施工工艺。分段施工的应列表说明,重点介绍施工营地.材料堆放场地、施工道路、取土(石、料)场、贮灰场、尾矿库、排土场、弃渣场等布置情况。②施工用水、电、通讯等情况。③土、石、砂、砂砾料等建筑材料的数量、来源及其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自采加工料,应说明综合加工系统,料场的数量、位置、可采量等及取料场、弃渣场的确定情况。
6、移民(拆迁)安置
移民(拆迁)安置主要包括移民(拆迁)安置、专项设施复建等内容,包括拆迁范围、移民(拆迁)规模,搬迁规划,安置原则、安置方式、专项设施复建方案,生产、拆迁和安置责任。
7、投资及进度安排
工程投资应说明主体工程总投资、土建投资、资本金构成及来源等。不同行业的土建费用构成有所不同:煤炭工程包括可研报告中的井工投资和土建费;火电、输变电工程为建筑工程费;水电、核电工程为建安工程费中的建筑工程费;有色项目为建设工程费(钢结构建筑物不包括基础以上部分投资);水利项目为建安工程费中的建筑工程费;公路包括建筑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和交通工程费。
进度安排应说明主体工程总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注明施工准备期及土建工程的开始时间、完工时间,说明项目投产和达产时间,分区或分段说明建设进度安排、附施工进度表或施工进度横道图。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还应说明前期和后续项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