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奖励18家建企1.2亿余元!其中5家企业每家奖励1000万!该地发文
蓝娃娃
蓝娃娃 Lv.7
2022年06月30日 09:19:13
来自于茶余饭后
只看楼主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的公示。 共计 拟奖励18家建企11770.499万元 ,其中5家建企每家奖励1000万元!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的公示。

  • 共计 拟奖励18家建企11770.499万元 ,其中5家建企每家奖励1000万元!

奖励申请条件:

  • 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

  • 奖励 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 (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

  • 奖励年度在本市 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附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以下简称“《奖励措施》”)规定,截止2022年6月13日, 共有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建筑业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 。经我局初审,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上述18家建筑业企业符合奖励条件。

根据《奖励措施》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或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20A室,邮政编码:518031,传真:83788055,电子邮箱:lvly@zjj.sz.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留真实姓名、地址或工作单位、有效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反映材料上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2021年度建筑业稳增长奖励企业名单及奖励金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申报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第五条,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指引》,请据此申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9日

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申报指引

根据《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深建规〔2022〕5号)第五条制定本指引。

一、申请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

(二)奖励 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 (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

(三)奖励年度在本市 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及承诺书(见模板);

(二)近两年(自申报年度起倒推)生产经营状况表(与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2年6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3788301。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奖励资金并与国库系统对账,一年内不受理其相关评优、奖励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企业逾期未提供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四)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