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加强交流,内外畅通”四项基本原则。
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结果导向,奖优罚劣;加强交流,内外畅通”四项基本原则。
《意见》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要求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意见》提出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六项财政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4个方面加强保障措施,确保《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