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唐山工地因为一次对 测 量放线标高的把关不严 ,致使我们损失了一百多万的事故! 这次事件发生在2020年六月份,当时干的是总包下面的扩大劳务。说是劳务,实际上干得就是总包的活,等于总包把工程转包给了我们,所有的材料、机械、架子管、塔吊、工班都是我们自己负责,全套九大员也都是我们自己,连试验、施工资料、安全资料都是我们自己做,总包只放了几个管理人员在项目部转悠转悠。
今天来说说,唐山工地因为一次对 测 量放线标高的把关不严 ,致使我们损失了一百多万的事故!
这次事件发生在2020年六月份,当时干的是总包下面的扩大劳务。说是劳务,实际上干得就是总包的活,等于总包把工程转包给了我们,所有的材料、机械、架子管、塔吊、工班都是我们自己负责,全套九大员也都是我们自己,连试验、施工资料、安全资料都是我们自己做,总包只放了几个管理人员在项目部转悠转悠。
在一次规模较大的地下室土方开挖中,出现了较大的地下水渗漏。其中土方、降水、护坡三部分都是甲指分包,我们的界面是从地下垫层开始算。当然,测量标高应该是土方分包的一部分,但甲方为了赶工期,催着我们提前介入。碍于情面,一方面也考虑确实可以把工期提前几天,在施工过程中不会那么紧张,所以在土方没有验收的情况下,我们就直接介入开始进行测量放线。
土方单位也高兴啊,这下省事了,先大概地挖一下,由我们劳务来控制标高,少挖土方可以,多挖的都算你劳务的,因为是配合你们开挖啊。为了节省成本,他们四周的土方还有几十公分就不挖了,开始做护坡了,甚至因为土方挖的不到位,四周一圈排水沟槽没法挖就不挖了,集水井也不打了,有水就你们劳务自己抽吧!
做工程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后果,导致无法降水,地下水水位比土方标高还高,水哗哗地往上冒,根本抽不完啊。
我们这个总包和甲方是一个老板,而甲指分包和甲方关系好啊,合作多年了,而我们是新队伍,刚开始合作。所以就压我们劳务赶紧接手进场,其实当时这种状况,作为一个正常的考虑,绝对是不应该交接下来的。也怪我当初为了急于在甲方和总包面前表现,想博个好感,就大手一挥进场了。
为了着急打上垫层,放了七八台水泵24小时无休止地抽,几个测量人员轮番作业,轮流放线。可是因为地面上有水,走动的工人又多,地面都成了泥浆了,刚洒上的石灰线一会就花了。做工程,忙中总是容易出错,就这样匆匆地坚持了一个多月,总算是把垫层打上去了,水也止住了。
好吧,工期已经延误了不少时间了,那就赶紧的吧!
我们的生产、技术、现场负责人,总包的技术、项目经理、还有监理一起抓紧验收,完毕,往上赶工、赶工、赶工……
直至另一地下车库相邻的楼号挖完土方,“好像不对啊,图纸明明是一样的标高,怎么就两个楼群有高差了呢?”
检查,检查,再检查,没有量错啊?完了完了,一定是前面那个楼标高放错了!
立马重新检测前面的楼,果然,标高高了3到5公分!
这时候,防水、垫层、桩基钢筋笼,地下钢筋都已经完事了,整个地下车库的钢筋都已经全部加工完成。
那怎么办啊?拆啊!返工啊!那还能有什么办法啊,难道让一个整体的地下车库地面分两层?还是要让地下车库的库顶矮几公分?痴心妄想吧,别忘了这是人防工程啊,不按图施工谁能验收得下来?
就这样,全部返工,重新人工挖土方到图纸标高。又折腾了将近两个月,才把地下室垫层重新打完。
测量的连夜跑了两个,技术员也跑了一个……
现在这个工地地面已经起来了,但损失的费用还有延误的工期现在都算在我们劳务公司的头上。费用已经付出去了,甲方还要扣工期延误的赔偿,我们该怎么去追这一块的责任呢?
同行的行家,帮我出出主意,这个损失我要怎么去追责或分摊呢?甲指分包?监理?总包?劳务公司?劳务现场负责人?技术?生产?测量?
从我们这件事身上,最起码有三个地方可以让同行的你们引以为戒:
一、上一道工序没有完成之前,不管是总包还是甲方还是甲指分包压你,你也千万别交接,必须等他们验收完了再接手;
二,工期再紧,总包甲方再催,合理的工期必须要把控住,自己别乱了阵脚。要不然出点事他们拍拍屁股,你就逃不掉了;
三,再忙再紧关键性的地方必须自己把关好了,特别是赶工的时候,更要比平时严谨,等到出事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