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唐山工地因为一次对测量放线标高的把关不严,致使我们损失了一百多万的事故! 这次事件发生在2020年六月份,当时干的是总包下面的扩大劳务。说是劳务,实际上干得就是总包的活,等于总包把工程转包给了我们,所有的材料、机械、架子管、塔吊、工班都是我们自己负责,全套九大员也都是我们自己,连试验、施工资料、安全资料都是我们自己做,总包只放了几个管理人员在项目部转悠转悠。
今天来说说,唐山工地因为一次对测量放线标高的把关不严,致使我们损失了一百多万的事故!
这次事件发生在2020年六月份,当时干的是总包下面的扩大劳务。说是劳务,实际上干得就是总包的活,等于总包把工程转包给了我们,所有的材料、机械、架子管、塔吊、工班都是我们自己负责,全套九大员也都是我们自己,连试验、施工资料、安全资料都是我们自己做,总包只放了几个管理人员在项目部转悠转悠。
在一次规模较大的地下室土方开挖中,出现了较大的地下水渗漏。
其中土方、降水、护坡三部分都是甲指分包,我们的界面是从地下垫层开始算。当然,测量标高应该是土方分包的一部分,但甲方为了赶工期,催着我们提前介入。
碍于情面,一方面也考虑确实可以把工期提前几天,在施工过程中不会那么紧张,所以在土方没有验收的情况下,我们就直接介入开始进行测量放线。
土方单位也高兴啊,这下省事了,先大概地挖一下,由我们劳务来控制标高,少挖土方可以,多挖的都算你劳务的,因为是配合你们开挖啊。为了节省成本,他们四周的土方还有几十公分就不挖了,开始做护坡了,甚至因为土方挖的不到位,四周一圈排水沟槽没法挖就不挖了,集水井也不打了,有水就你们劳务自己抽吧!
做工程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后果,导致无法降水,地下水水位比土方标高还高,水哗哗地往上冒,根本抽不完啊。
我们这个总包和甲方是一个老板,而甲指分包和甲方关系好啊,合作多年了,而我们是新队伍,刚开始合作。所以就压我们劳务赶紧接手进场,其实当时这种状况,作为一个正常的考虑,绝对是不应该交接下来的。也怪我当初为了急于在甲方和总包面前表现,想博个好感,就大手一挥进场了。
为了着急打上垫层,放了七八台水泵24小时无休止地抽,几个测量人员轮番作业,轮流放线。可是因为地面上有水,走动的工人又多,地面都成了泥浆了,刚洒上的石灰线一会就花了。做工程,忙中总是容易出错,就这样匆匆地坚持了一个多月,总算是把垫层打上去了,水也止住了。
我们的生产、技术、现场负责人,总包的技术、项目经理、还有监理一起抓紧验收,完毕,往上赶工、赶工、赶工……
直至另一地下车库相邻的楼号挖完土方,“好像不对啊,图纸明明是一样的标高,怎么就两个楼群有高差了呢?”
检查,检查,再检查,没有量错啊?完了完了,一定是前面那个楼标高放错了!
这时候,防水、垫层、桩基钢筋笼,地下钢筋都已经完事了,整个地下车库的钢筋都已经全部加工完成。
那怎么办啊?拆啊!返工啊!那还能有什么办法啊,难道让一个整体的地下车库地面分两层?还是要让地下车库的库顶矮几公分?痴心妄想吧,别忘了这是人防工程啊,不按图施工谁能验收得下来?
就这样,全部返工,重新人工挖土方到图纸标高。又折腾了将近两个月,才把地下室垫层重新打完。
现在这个工地地面已经起来了,但损失的费用还有延误的工期现在都算在我们劳务公司的头上。费用已经付出去了,甲方还要扣工期延误的赔偿,我们该怎么去追这一块的责任呢?
同行的行家,帮我出出主意,这个损失我要怎么去追责或分摊呢?甲指分包?监理?总包?劳务公司?劳务现场负责人?技术?生产?测量?
从我们这件事身上,最起码有三个地方可以让同行的你们引以为戒: 一、上一道工序没有完成之前,不管是总包还是甲方还是甲指分包压你,你也千万别交接,必须等他们验收完了再接手;
二,工期再紧,总包甲方再催,合理的工期必须要把控住,自己别乱了阵脚。要不然出点事他们拍拍屁股,你就逃不掉了;
三,再忙再紧关键性的地方必须自己把关好了,特别是赶工的时候,更要比平时严谨,等到出事就完了。
希望同行的你们记住这种用钱买回来的教训,别再出现这种严重的失误!也希望专业的人士帮着出出主意,看还能不能追回来一部分损失!在此先谢过了!
真的只能拆吗?
借这个问题,我们再深入讨论一下,地下室标高差3-5公分,在垫层浇筑完成,钢筋加工完成的情况下,地下室标高差3-5公分,真的只有返工这一条路吗,出这样问题的绝对不止他们这一家,其实还有很多“歪招”可以消化掉:
1、 利用规范允许偏差值找补 ,基础板规范允许负偏差-5mm,顶板负偏差-5mm,层高允许偏差-1CM。利用规范允许范围完美解决掉2CM。前提是在施工过程中控制难度较大,容易弄巧成拙,需要加强过程管控。
2、 利用地面建筑做法找补 :一般地面做法有5-10CM,可以解决掉1-3cm(建筑做法做薄),这就消化掉了3-5公分,其实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但是标高差的位置筏板面会有点问题,要做一个顺坡,尽量顺远一点,如果后期建筑地面做法较厚,建筑做法可以完美解决掉。
3、如果上述两个方法还不能完全消化掉,适当 抬首层标高 。标高出错的区域上方如果是主楼可能涉及到销售要麻烦一点,首层楼面可以抬高1.5CM以内,利用首层建筑做法消化掉,也不会影响首层净高和建筑总高。如果上方是车库顶板就非常好解决了。
4、找甲方、设计协商出变更。
以上就是在最大限度不影响结构安全,不影响验收、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的3点“歪招”,算是打个擦边球,因为某些环节过程控制要求比较高,容易“功亏一篑”;出设计变更算是正式手段,但是一般甲方、设计不愿意担这个责任,很难以沟通下来;
现场肯定也有人这么处理过,拆除重做实在代价太大了, 盈亏如果从一开始就下定论了,后面的活干的好才怪 。也是不得以而为之。
想要追责分摊责任也不能挽回太多损失,扩大劳务分包相当于总包了,相当于挂靠,和原总包合同也是无效的,甚至是法律打击的。
甲方虽然催促工期,但是不是施工方出错的直接理由,讲理一点的甲方,可能会考虑少索赔一点工期延误费用。监理承担的是监督职责,并没有为施工单位错误买单的责任。分包单位要你接作业面,可以直接拒绝,不具备作业条件有理有据。能追偿索赔的就是手底下几个兵和班组了,无奈,测量员、技术员工资都不要,提桶跑路了。下面干活的班组你罚他钱试试看?所以,既然拆了,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认栽吧。
如果你的项目发生了类似情况,你会拆了重新施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