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机城轨金海大桥“7·25”箱梁垮塌事故调查结果于近日公布。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金湾区“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1040561元。 原文如下:
近日,珠机城轨金海大桥“7·25”箱梁垮塌事故调查结果于近日公布。事故调查组认定,珠海市金湾区“7·25”珠机城轨金海大桥施工段箱梁垮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1040561元。
2021年7月25日6时许,成都盛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盛祥公司”)施工一队(桥梁队)14 名工人在完成班前教育交底后,5名工人前往165#墩大里程方向从事移动挂篮作业(从A6~A7节段),以便为箱梁挂篮与靠近166# 墩的现浇梁合拢做好准备。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珠机城轨金海公路大桥公路代建段(白藤河大桥)右幅 165#~166#墩现浇段Ay9梁段支架失稳,造成梁体坠落海中,导致正在拆除挂篮平台作业的 5名工人掉落到白藤河水道后失联。>>《 珠海金海大桥施工段垮塌,2人遇难,3人失联! 》
7月25日17时41分,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水下箱梁内发现2名落水人员并确认遇难。9月14日16时50分和9月15日10时20分,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围堰泥沙内又分别发现2名遇难者。10月25日,结合专家论证和实际救援情况,珠海市政府决定终止“7.25”事故搜救工作并撤销现场救援指挥部。珠海市政府及金湾区政府做好善后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为遇难者家属提供一对一服务,解决家属合理诉求,善后工作进展顺利,已全部签署赔偿协议、完成后事处理。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人违规拆除箱梁底钢管支撑,导致钢管立柱压溃从而满堂支架失稳,造成整个支架体系垮塌。
其中,业主单位珠海交通集团存在曲解投资人概念,否认自身业主身份;未按约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未按法律规定约定自身及其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金海公路大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的问题项目法人金海公路大桥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只管出资,不管安全的问题。代建单位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公司存在对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劳务分包行为监督制止不力;对施工安全检查存在把关不严、走过场的情形;未按约定向业主单位报告事故的问题。施工单位中铁建大桥局、中铁建大桥局第四公司存在违法转包全部中标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对象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不重视,存在严重无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管理混乱,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更换过于频繁,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监理单位天津新亚太监理公司存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违反规定,监理人员资质、能力不符合公路工程监理要求;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未能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转包、劳务分包问题;项目监理人员未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监理工作不严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劳务单位成都盛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不足,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问题频发;违规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督促、提醒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存在对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深入、不全面;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的问题。
调查结果建议将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珠机城轨HJZQ-2标一工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于海洲、工程部技术员郭刚、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JJL-2标一工区项目总监翟记岗、成都盛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汉强、班组工班长王春浩移交司法机关。珠海金海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都盛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规进行行政处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其中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还将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进行处理。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报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