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组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查勘,专家组对现场查勘后提议由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事发项目进行检测。
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事发地下车库,于2020年7月14日制定了检测方案并由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公示,于7月16日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检测。
7月21日检测单位出具了地下车库顶板、结构柱、底板观测报告、混凝土芯样检验报告及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观测报告;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公示。
7月25日,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天空之城北地块地下车库局部开裂事件”的专家组首次论证会,会上,专家组要求检测单位再次对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进行了一次观测,以便对照分析。
检测单位于次日(7月26日)上午对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再次进行了观测并当天下午提供了观测报告。
7月26日下午,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组织召开了关于“天空之城北地块地下车库局部开裂事件”的专家组第二次论证会。
论证会期间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地勘报告、设计图纸、抗浮计算书、事件经过现场记录及检测单位出具的地下车库顶板、结构柱、地板观测报告、混凝土芯样检验报告及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间隔6天的二次观测报告等资料,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勘查、涉及、施工、监理五方单位代表就项目自查情况、时间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的详细汇报,并分别对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质询;
同时还听取了检测单位的检测情况汇报。经综合分析、充分讨论,最后专家组一致形成主要意见见下文!
事件发生的原因:该地下室顶板抗浮涉及要求覆土厚度为1.2-1.35米,实际顶板未及时覆土。地下室底板坐落在填土层上,地下室基坑与地下室外墙间的回填土及地下室底板下填土, 形成了渗流通道,地表积水渗入地下室底板下导致了地下室上浮。
尽管7月上旬南昌县连续多日 暴雨导致水位持续上涨是事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但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省防汛指挥部于7月10日10时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省应急厅、省水利厅于7月10日10时分别启动了防汛救灾一级应急响应和防汛一级应急响应(7月11日我省启动了防汛一级响应)以及在明知天空之城北地块1#楼与6#楼之间地下车库顶板时间发生区域 后浇带已封闭且顶板覆土未回填的情况下,没 有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是导致该区域地下车库上浮的直接原因。 点我工程实用资料大全。
监理单位存在对汛期施工应急预案落实不力的情况 ,在已启动了防汛二级应急响应的汛期 未对地下车库局部顶板未覆土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进行有效的监管。
根据检测单位出具的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观测报告及地下车库顶板、结构柱、底板观测报告,专家组经查阅涉及施工图,认为:本项目地下车库顶板采用了二种现浇楼盖结构,即主楼及外扩一跨纯地下车库顶板范围内采用了梁板结构,其他部位的纯地下车库顶板均采用了无梁楼盖(带柱帽)结构 在纯地下车库顶板上形成了梁板结构及无梁楼盖结构的过渡区域。
1#楼和6#楼之间的局部地下车库(4-17轴交D-N轴)上浮后35个结构柱及部分顶板、底板、柱帽 开裂区域仅发生于无梁楼盖结构区域 ,其顶板、柱帽开裂位置沿无梁楼盖结构邻近梁板结构的过渡区域的内侧发生, 此部位的顶板、柱帽开裂后有效释放了该区域地下车库上浮后的附加应力及变形,没有对主楼结构安全造成影响 。北地块1#-19#主楼建筑倾斜率间隔6天的二次检测报告均反映主楼建筑倾斜率均在安全范围内。
根据地下车库施工验收资料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混凝土芯样检验报告,北地块该区域地下车库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收要求; 无梁楼盖结构在此地下车库上浮事件中无直接因果关系;
因地 下车库上浮而受损的地下车库顶板、结构柱、柱帽、地板等构件经加固、补强或更换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地下车库顶板覆土回填达到设计要求后,地下车库可正常安全使用。
为保证地下车库的整体安全, 应尽快进行加固施工 ,以便顶板及时覆土;具体加固方案应经专家组评审。 点我工程实用资料大全。
专家组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