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规》4.5.2条: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这个补风是对于防火分区来说,还是防烟分区来说呢? 我一个地下项目,一个防火分区内中间是个大开间(商场),周边有3个小房间(大于50平米)做了排烟。小房间的补风是否可以在侧墙上做个风管+防火阀。 这样不用管道接至每个房间是否可行? 我觉得如果规范是对于防火分区来说的,那么可行。如果对于防烟分区来说就不可行。 希望大家给个意见、依据
《烟规》4.5.2条: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且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这个补风是对于防火分区来说,还是防烟分区来说呢?
我一个地下项目,一个防火分区内中间是个大开间(商场),周边有3个小房间(大于50平米)做了排烟。小房间的补风是否可以在侧墙上做个风管+防火阀。
这样不用管道接至每个房间是否可行?
我觉得如果规范是对于防火分区来说的,那么可行。如果对于防烟分区来说就不可行。
希望大家给个意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