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装置如何正确选择
对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不是某一方面可以决定的,它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正确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保护装置的漏电动作电流。高灵敏度、快速型的漏电保护装置适用于浴室、泳池、隧道等一些触点危险性的场所。如果家中有儿童或者是病人,应该使用动作电流在10ma以下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对于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根据安装环境危险性的大小,应选用电流在10~30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保护器应具备避免由于线路不平衡漏电流而导致不动作的功能,还应能避免因安装位置出现电磁干扰而产生误动作的可能性。 用于防止漏电火灾的漏电报警装置需要选用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的选择应该在25~1000ma的范围之内。在电路中有电动机设备的,保护器应能避免电动机出现启动漏电电流时而产生的误动作,用于此范围内的保护器应该具备较好的平衡特性,方才能避免因堵转电流数倍于额定电流的从冲击而产生误动作。有些电动机不允许停转,这个时候不应选用漏电切断方式而应该选用漏电报警方式。如果漏电保护装置是应用于照明线路,那么应该根据泄露电流的大小和不同位置,采用分级保护的方法,干线上使用中林敏度的保护器,支线上选
农村电网的漏电保护方式及其装置的选择
1 网改前农村低压电网漏电保护方式及漏电保护器的使用状况 1.1 保护方式 在80年代初期,全国农村每年触电死亡人数均在4000人左右,当时为了降低农村触电死亡人数,曾大力推广使用漏电保护器。由于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村用电量较少,一般均采用一台配电变压器装一只漏电保护器的总保护和每条分路出线装一只漏电保护器的分路保护。这种农村低压电网的漏电保护方式,持续使用了近20年,为降低农村触电死亡事故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使用状况 1998年据我国14个省的不完全统计,已经安装各种型号的漏电保护器3600余万台,这14个省在1994~1998年的5年里漏电保护器动作次数为319万次。其中由于人及动物直接接触而触电动作的为28.6万次,占总动作次数的8.97%;由线路及用电设备发生漏电保护器动作的为269.4万次,占总动作次数的84.45%;不明原因动作的为21万次,占总动作次数的6.58%。 从全国农村实施漏电保护的效果上看,也是十分明显的,触电死亡人数从1980年的4000
新型无触点低压漏电保护装置
1. 引言 随着工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气化、自动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电能在各个领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电力电能有很多优点,如使用方便、传输快捷、容易控制、易于转换、损耗少、效率高、没有污染等,是现代社会中使用最广泛、最清洁的二次能源。与此同时, 人们接触电气设备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因此增加了触电事故的机率,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触电事故是指人的身体某一部位接触到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而引起局部受伤或死亡的现象。它可以分为电击与电伤两种类型。所谓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的内部,当电流达到一定数值后,破环人体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如果不能立即脱离电源,便会造成呼吸困难,心悸出汗心脏麻痹,严重时将危机人的生命;电伤也叫点灼,它是指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它可伤及人体的内部甚至骨骼,还会在人体表面留下触电的伤痕。电伤往往是由高压触电造成的,而低压触电造成电击的机率偏高,生产生活中所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大多是电击造成的。因此研究可靠的低压漏电保护装置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对用电安全有强制性的要求,在许多场合安装了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