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规范提到的”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
请教个问题:困惑好久了,有时间的同志研究下。 规范提到“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设置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应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设置防火门监控系统等等这种规定,那么,如何理解“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这句话呢?比如一个小区有两栋楼,1栋是高层建筑按规范要求设了火灾报警系统,2栋是一个3层小型商业,不到3000平,也无联动设施,按规范要求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问题来了:为1栋火灾报警系统服务的消防控制室设在了2栋的一层,那么2栋是否属于规范规定的“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呢,如果不属于的话,2栋的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就可以不设,2栋的应急照明也可以采用非集中控制型,可以这样理解吗?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与标准
网易建筑推出建筑消防设计系列站中站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9_344235_1.htm为方便广大朋友们设计工作,现将建筑消防设计所需的规范与标准总结一下,如有疏漏,希望朋友们补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2 单层、多层工业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3 地下民用建筑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本站下载:05年版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88_314520_1.ht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98_228054_1.ht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