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事件中索赔报告的撰写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其他过错或虽无过错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在工程建设领域承包商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对于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承包商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业主的反索赔一般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方式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则相对比较困难一些。承包商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往往会十分重视索赔依据、证据的收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索赔谈判和调解,对索赔费用或工期的计算更是不遗余力,往往忽视了索赔报告编写这重要一环。而承包商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组织、编写高质量的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处理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索赔报告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正式书面文件,是承包商对索赔事件处理的预期结果。业主的反应———认可或反驳———就是针对索赔报告。
建筑工程审计中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在业主和承包商的协议中,索赔与反索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工程审计中不可忽视的环节,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一、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投标方往往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以较低的标价中标,对于施工过程中因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亏损威胁,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索赔的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法国协辅公司SAE承包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工程,总价为18.75亿元,由于施工期间的各种有理有利索赔,工程造价增加4.95亿元,将原来注定亏损的项目变成了巨额盈利的工程。从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索赔成功率约占93%。由此可见索赔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对索赔进行有效监督。二、索赔现象及有关规定(一)索赔现象由于施工中现场条件、气候条件、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
怎么索赔延付工程款的损失?
某总包公司A与某分包公司B于2004年12月签订分包合同,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65万。按合同规定,付款按进度付款;至主体验收之后A支付工程款共64万,留1万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之后支付。A于2005年元月,2月,3月三次共支付44万。工程于2005年4月底通过主体验收,之后B公司再也未收到A公司支付的任何工程款,直至2005年12月中旬,A公司支付B公司剩余应支付的工程款20万元。(国家银行公布年贷款利率为5.58%)请问:B公司是否可以向A公司讨回由于A延付工程款造成的贷款利息损失?如果能,应该怎么计算?需要一些什么证据?我觉得这样回答:可以讨回,索赔理由符合国家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12.6.4.5条“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按7个月(2005.5~2005.12)的计算时间,5.58%÷12×7×200000=6000元。证据有:合同附件,B公司全部完工时候的资料依据,A单位曾经支付款的存根还有一些什么补充或改正的,希望大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