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索赔案例中的问题,谢谢!!
我在本论坛中下载的一个变更索赔学习资料,其中有个问题想请各位帮解答一下。【案例二】 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索赔。某国水坝工程,为均质土坝,下游设滤水坝体,土方填筑为876130m3,砂砾石滤料为78650 m3,中标合同价为7369920美元,工期18个月。施工后,开始工程师先后发出14个变更指令,其中有两个指令涉及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而且土料和砂砾料的运输距离亦有所增加,承包商提出了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要求延长工期4个月,同时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431789美元,具体计算见表7。(一个表格,不影响我要问的问题)工程师最后审核结果,承包商也认可:⑴ 鉴于工程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工期延误,经具体核定,同意给承包商延长工期3个月。⑵ 对新增土方40250 m3的单价,进行了具体分析;①新增土方开挖费用:用1m3正铲挖掘装车,每小时按60m3计,每小时机械及人工费28美元,挖掘单价为28/60=0.47美元/m3。②新增土方运输费用:用6t卡车运输,每次运4 m3,每小时运送2趟,运输费用每小时25美元,运输单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