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 我国自实行建设工程冒天下之大不韪制度以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已为政府和社会所广泛认可。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的规范管理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案例;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对象单一的特点,在我国的发展是依靠各级政府部门采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在全国推行的,在规范建设市场的活动中,建设工程监理参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建设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及其法律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及其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且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建设项目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②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的标的是各类建设项目,属于不动产,其基础部分与大地相连,有的甚至是大地的一部分,不可移动,这就决定了其具有不可替代性,特殊性。 ③合同履行的长期性:由于建设项目结构复杂、工程量浩大,使得合同履行期限都比较长。 ④合同管理的计划性和程序性:由于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