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标[2002]19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国境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参照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询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分“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1.“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及(示范文本)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建标[2002]1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对《示范文本》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国境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参照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请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询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分“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1、“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 2、
论建设工程造价的事前审计
建设工程全过程是指建设工程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应覆盖建设工程前期决策及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决策阶段的项目策划、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项目融资方案分析;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方案比选、概预算编制;招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承发包模式及合同形式的选择、标底编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量计量与结算、工程变更控制、索赔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等。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欢乐谷娱乐城7ba.pibpy86.com/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不足建设工程全部费用的1%,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到75%以上。长期以来,审计工作普遍忽视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决算审计上。这样做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应将审计工作前移、早期介入,认真做好事前审计工作,而建设工程造价事前审计的重点是对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