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问题
求助关于泡沫灭火系统在什么情况下设置、设置什么形式的。我的管是两个直径3.5米、高6米的柴油立式罐,至于什么顶的不知道,现在是初步设计别人说应设置泡沫灭火系统,但是我不知道应依据什么规范设置。因为建规8.2.4中是对于可燃液体的消防水量确定,8.5.6条说甲乙丙类液体应根据《石油库规范》《石化规范》等设计。在《石化规范》消防部分中,只有8.7节提到了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但是8.7.1条 :(可能发生可燃液体火灾的场所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然后的部分是什么场所设置固定式、什么场所设置移动式。我的理解是:8.7.1条之后的部分都是对8.7.1条的补充,也就是说只有根据8.7.1条设置了泡沫灭火系统之后,才根据8.7.2等条文再确定设置什么形式泡沫系统。但是我可以根据8.7.1条的 宜 设置,而选择不设置泡沫灭火系统,那这样的话 8.7.2等条文也就没有作用了。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