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一点疑惑
北京市最近出版了一本地方标准,名为《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其中一些条文让人不解。 规程的4.3.1条规定: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数量超过20个,且喷头设置在不同楼层时,宜设置水流指示器并将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如按此条设计,其管道系统与普通的自喷系统没有区别,而且电气专业的控制系统也一个不少,那何谓简易? 规程的4.7.1条规定: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直接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内消火栓管网供水。如在市政水压不够的情况下,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只能由消火栓系统提供,但消火栓加压泵如何启动,如何控制,才能与“简易”喷淋系统相互联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缺陷:
1、消防水池(可参见消火栓系统) 2、消防水泵(可参见消火栓系统) 3、稳压系统 (1)稳压泵的选型 许多工程中稳压泵的流量偏大。 (2)稳压泵的位置 有些设计人员在高位水箱处设置稳压泵,就近接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立管顶部,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是:当喷头受热爆炸后,阀后压力降低,稳压泵启动后,仅能使湿式报警阀后的管网压力升高,故不能开启阀瓣,因此压力开关没有讯号启动喷淋泵。 4、水泵接合器 (1) 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2) 水泵接合器的设计数量偏少的也较多。 5、减压装置的设置 有些设计人员在设计高层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予考虑。 6、湿式报警阀 (1) 湿式报警阀的设置 许多工程在设计报警阀的地点时,考虑不周全。 (2) 供水控制阀 有些工程在设计时未设置供水控制阀。7、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体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现行自动灭火系统中最普遍的一种灭火方式,在我国从七十年代初开始大量应用以来讫今已有二十几年的实践。其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选型、喷头布置、系统水力计算和供水。在设计中可有些“误区”值得研究和探讨,现对设计过程中的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一、 系统选型系统选型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中的首要环节。在这个环节中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哪些场所应该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建筑设计防火规防》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8.5条中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而在《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防》GB50084-2001-2005版(以下简称《喷规》)的附录A中举例了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但这两者之间存在一个问题:在《喷规》中列出的一些设置场所在《建规》中规定需设的场所中没有。那么这些场所该不该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呢?笔者认为,《建规》中规定哪些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喷规》是在确定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再对这些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分类。至于在《喷规》附录A中有列出而在《建规》中没规定的场所,笔者认为,可根据当地的经济、技术等多方面进行比较后确定是否应设。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