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浇带」后浇带施工问题
一、工程概况案例工程为高层住宅小区项目,并设有地下 ** 及配套用房等辅助设施,基础形式多为桩筏基础、筏板基础,并涉及独立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地下 ** 底板、顶板、砼墙设置有后浇带。筏板选用C35混凝土,抗渗等级P6。顶板、墙、柱选用C35混凝土,抗渗等级P6。后浇带留设宽度800mm,选用高于两侧一个等级的掺膨胀剂无收缩混凝土浇筑。二、对后浇带的留设要求1、对后浇带的要求1.1后浇带是为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克服由于温度、收缩而可能产生有害裂缝而设置的临时施工缝。该缝需根据设计要求保留一段时间后再浇筑,将整个结构连成整体。1.2在后浇带构造中,除图中注明者外,后浇带钢筋应该按贯通留筋。1.3后浇带的设置距离,应考虑在有效降低温差和收缩应力的条件下,通过计算来获得。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1.4沉降后浇带在主体封顶后,根据沉降记录,由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封闭;收缩后浇带应该在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5d后方可封闭。
后浇带涉及的有关规范总结
有关后浇带的设计规范相关规定有:一是 JGJ3-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2.1.10 条规定,当采用刚性防水方案时,同一建筑的基础应避免设置变形缝。可沿基础长度每隔 30~40m 留一道贯通顶板、底板及墙板的施工后浇缝,缝宽不宜小于800mm,且宜设置在柱距 3 等分的中间范围内。后浇缝处底板及外墙宜采用附加防水层;后浇缝混凝土宜在其两侧混凝土浇灌完毕 2 个月后再进行浇灌,其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且宜采用早强、补偿收缩的混凝土。二是 JGJ6-99《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6.6.2 条规定,基础长度超过 40m 时,宜设置施工缝,缝宽不宜小于 80cm.在施工缝处,钢筋必须贯通。6.6.3 条规定,当主楼与裙房采用整体基础,且主楼基础与裙房基础之间采用后浇带时,后浇带的处理方法应与施工缝相同。三是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9.1.3 条规定,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本规范表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混凝土浇筑采用后浇带分段施工。四是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8.4.15 条规定,对高层建筑筏形基础与裙房基础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