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住宅建筑物防雷等级的分类
在当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增加,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越来越高,建筑智能化使电气设备本身技术含量和种类的上升,均导致电气设备在建筑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合理设计电气的各个系统和运用先进的电气设备对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和节约基建投资是极为重要的。在实际的设计中,建筑物的情况千变万化,功能多种多样,特别是当建筑物的面积较大用途复杂时,电气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电气设备成本的高低。 在配电系统中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形式应当采用不同的配电系统。国标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0.5条中规定“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第8.2.3 高层建筑低压配电中第二条规定“对于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两者相比国标比行业标准严格,应按国标进行设计。
如何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场
根据相应的规范条文规定,一般建筑(隔震建筑和消能减振部位除外)在不同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场地类别下,当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同时,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分别按不同烈度取值,见表3-1和表3-2。建筑设防类别不同时,计算时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见表3-3。按建筑类别和场地类别调整后的抗震措施(烈度) 表3-1建筑类别 场地类别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类 Ⅰ~Ⅳ 7 8 8 9 9 9丙类 Ⅰ~Ⅳ 6 7 7 8 8 9+丁类 Ⅰ~Ⅳ 6 7 7 8- 8- 9-按建筑类别和场地类别调整后的抗震构造措施(烈度) 表3-2建筑类别 场地类别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0.05 0.10 0.15 0.20 0.30 0.40甲、乙类 Ⅰ 6 7 7 8 8 9 Ⅱ 7 8 8 9 9 9+ Ⅲ、Ⅳ 7 8 8+ 9 9+ 9+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