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及措施
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及措施 作者:刘屏周 时间: - 摘要: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关键词:建筑物防雷 分类 防雷措施 1.1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1.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坡坏和人身伤亡者。2.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谈住宅建筑物防雷等级的分类
在当前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增加,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越来越高,建筑智能化使电气设备本身技术含量和种类的上升,均导致电气设备在建筑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合理设计电气的各个系统和运用先进的电气设备对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和节约基建投资是极为重要的。在实际的设计中,建筑物的情况千变万化,功能多种多样,特别是当建筑物的面积较大用途复杂时,电气系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电气设备成本的高低。 在配电系统中根据建筑物的不同形式应当采用不同的配电系统。国标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0.5条中规定“在高层建筑物内,当向楼层各配电点供电时,宜采用分区树干式配电;但部分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应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中第8.2.3 高层建筑低压配电中第二条规定“对于容量较大的集中负荷或重要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两者相比国标比行业标准严格,应按国标进行设计。